男孩泳池内排便家长被索赔1万5,为何赔这么多?
因为男孩在泳池中排大便,既污染了泳池水质,让健身房商家不得不重新清理泳池,并对其进行消毒。同时这种事情传出去对该健身房的客流量和营业额都是不小的打击,毕竟在有选择的情况下,谁会想去一个被人排过大便的泳池中游泳健身呢?就算被清理过,呛一口水,心理还是过不去。其实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还真的被吓了一跳,毕竟我当时以为,游泳池仅仅因一个男孩在游泳池中小便就将其罚款一万多元着实有些过分,但当我发现,这个所谓的男童是一个七岁能跑能跳,没有任何残疾,的男孩,且其在泳池中并非是憋不住的小便,而是大便,同时该男孩在上岸后唯一的表示居然是上岸继续大便。我就觉得,这个游泳池,罚的还是太轻。说实话,你看,这是健身房,健身房中肯定有卫生间,而且七岁还能下游泳池的男孩,肯定证明了这个男孩手脚发育良好,可以正常行动,那你大便去个卫生间怎么了?要知道,这是大便,是有固体,有味道的大便,并非是除了上火排在泳池中无色无味的小便。也就排除了因为别人发现不了所以才在泳池中排便的可能性,这也就意味着,这孩子是故意在泳池中排大便的。而泳池在发现该情况后,马上疏散了会员。看见了吗?是会员,这些会员肯定会将这件事传播出去,就算是该健身房的名声再好,这件事之后,都免不了带上一个有被人拉过屎的游泳池的帽子,在同等或者较高价格中,我想不会有人会选择被人拉过大便的游泳池。同时,该健身馆的会员在会员到期后是否会 选择继续在这个声誉不佳的健身房中健身还是个未知数。换水的费用,对健身房声誉的影响,再加上因其行为导致健身房流失的客户以及潜在客户,赔个1.5万并不过分。
男孩泳池内排便被索赔1万5,合理吗?
“男孩泳池内排便”这样的事情出现了呢,也是使得不少的网友都为之惊叹了,毕竟对于游泳来说呢属于是公共场合,而这样的行为不也就是一个低素质的表现了吗?对于游泳的时候呢,很多人都热爱于潜水,而这样的事情出现不也是给及生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了吗?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呢,而让别人的生命去为之承担,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了,毕竟对于这样的事情呢,也是应该引起一系列的重视了,对于公共场合来说,千万不能去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而让别人去为之承担后果。其实在新闻当中呢,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孩子在游泳池里面撒尿的现象出现,对于这样的事情呢,我们也是有苦说不出,毕竟对于这样的事情呢,也没有一个很好的证据对于该男孩这样的行为出现呢,官方也做出了一系列的回应,相关部门对其索赔1.5万元,其实对于出现这样的事情呢,也是收到了网友们的支持的,毕竟对于这样的问题呢,也是给予他们一定的惩罚,才能够让其人知道自己做法的错误,从其思想上让其认识到自己做法的严重性,因为我们的一切行动呢,都是在依靠着自己思想的支配下所进行的,才能够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出现在我们的身边。毕竟对于这样的事情发生,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一个难以接受的态度吧。其实这样的事情出现了呢,其实也应该引起家长朋友的警示了,毕竟对于这样的事情出现了也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了,对于这样的事情应该去合理的进行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的生活充满美好,不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浙江杭州一宝宝在泳池拉肚子,家长究竟需不需要赔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很多时候对于一些事情的发生有些人不能够理解,那么当我们在网上看到浙江杭州一宝宝在泳池拉肚子的这件事情的时候,很多人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就是家长究竟需不需要赔偿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我个人看来,其实我觉得需要赔偿,但是赔偿一定要合理合法,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1 肯定是要赔偿相信大家对于泳池也都是有一定的了解,我们都知道,开放一个泳池所要花费的资金也是相当高的,而且有的时,如果大多数人都到一个泳池里面去游泳,当有一个人在里面拉尿或者是拉大便的时候,那么他的家人确实是需要赔偿一定的费用的,对于这位小宝宝而言,他当时在泳池里面拉肚子,其实我个人觉得家长是应该要赔偿的。经过了解之后,店家说这个行为直接导致他们损失4200元,所以要让他们赔偿一半的金额,也就是2100元。2 赔偿一定要合理合法在我个人看来,其实我觉得自己做错事情之后,我们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去买单,所以对于这个小宝宝在泳池里面拉肚子的这个行为,其实我觉得他的家长也是需要负一定的责任的,我觉得赔偿是肯定的,但是这个赔偿一定要合理合法,所以对于店家的要求,其实我个人也是能够理解的,它只需要用户赔偿一半就可以了。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每个人而言,了解这方面的问题对我们都是有一点的好处的,所以在今后的生活中,如果再次遇到这种类似的情况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尤其是那些年龄比较小的孩子。
杭州宝宝泳池里拉肚子,店家索赔2100元,这个索赔方案合理吗?
这个索赔方案是合理的。都说游泳是非常好的健身方式,所以陈女士给自己刚满两岁的女儿小满在家附近的一个游泳馆办了一张会员卡,每当自己周末休息的时候,会带着小满去游泳游玩。经过几次下水之后,小满对游泳馆的环境逐渐熟悉,所以表现的越来越好,陈女士和婆婆看到小满在水里游得非常欢快,也不断的给宝宝加油鼓劲儿,小满在水中越来越兴奋,可是让人非常尴尬的一幕却出现了。陈女士看到小满表情有一些不正常,然后水里冒了一股气泡,孩子身边的水开始泛黄。意识到异样的陈女士,立刻把小满从游泳池里抱了出来,孩子抱出来之后,整片游泳池里的水都开始变得黄黄的,而且充满臭味。泳池里的其他人见状纷纷从水里上来,游泳馆的工作人员走到陈女士身边了解状况之后要求杨女士对游泳馆进行赔偿,数额是2000元,或者扣除会员卡20课时每个课时价值125元。陈女士立刻表示反对,她觉得游泳池工作人员的赔偿金额过大,她不能接受。而游泳池方面表示游泳场馆内明确贴着标志,三周岁以下的孩子下水需要带防水的纸尿裤,而陈女士没有按照场馆的要求做,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理应赔偿。陈女士也觉得冤枉,因为之前的几次她都给小满带了尿不湿,这次是奶奶在游泳馆给小满换的衣服,所以疏忽了。陈女士表示他们只给1000元的赔偿。我个人认为游泳池的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很合理。因为是陈女士一方有错在先,没有按照规定就放宝宝下水。游泳馆的负责人表示游泳馆里面的泳池需要重新换水,换水之后还要加热到恒温,加上耽误正常的营业,游泳馆因为这次事件损失差不多要三到四万元。所以要两千元的赔偿算是很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