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拆除

时间:2024-05-28 22:40:49编辑:思创君

拆除工程需要什么资质

亲 拆除工程需要具备以下资质:1、施工许可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视具体情况出具的施工许可文件,证明施工单位具备施工能力和安全技术条件。2、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认证文件,证明施工单位拥有质量安全标准的认证资质。3、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准备的施工方案文件,用于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是指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文件,主要包括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施工防护措施、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4、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内容、施工情况等,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用于确定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人员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5、施工设备:拆除工程所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检验证书。【摘要】
拆除工程需要什么资质【提问】
亲 拆除工程需要具备以下资质:1、施工许可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视具体情况出具的施工许可文件,证明施工单位具备施工能力和安全技术条件。2、质量安全认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认证文件,证明施工单位拥有质量安全标准的认证资质。3、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准备的施工方案文件,用于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是指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文件,主要包括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施工防护措施、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4、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内容、施工情况等,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用于确定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人员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5、施工设备:拆除工程所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回答】


拆除工程需要什么资质

承接拆除工程需要的资质如下:(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2)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3)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拆除工程 有哪些需要注意

1.承重墙不能动
承重墙指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打掉会破坏整个建筑结构,影响楼层承重,一般来说非承重墙都比较薄,在120mm左右,用手拍一拍,有清脆的回声。而承重墙一般厚度在240mm以上,用手敲击声音非常沉闷。
2.阳台半截墙
阳台半截墙也称配重墙,它像秤砣一样起着挑起阳台的作用。拆改这堵墙,会使阳台的承重力下降,还可能导致阳台下坠。
3.顶部的梁、柱
梁是横在房屋顶部,与地面水平,起到平衡作用的结构。柱是与房屋地基竖直,起到支撑保护作用的结构。这些梁柱是用来支撑上层楼板的,拆掉后上层楼板会掉下来,所以也不能动。如果实在觉得横梁太影响美观度了,可以利用吊顶把横梁隐藏起来。


拆除工程包括的内容

法律分析: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有人工拆除、爆破拆除、机械拆除三种。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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