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4-06-03 22:56:03编辑:思创君

p2p网贷监管部门有哪些政策?

法律分析:
p2p网贷监管部门有哪些政策
网贷平台资质
1、工商营业登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局)
2、互联网经营资质
《ICP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通信管理局
3、域名
域名证明
二、合作方资质
1、服务器托管商
《IDC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通信管理局
2、第三方支付机构
《支付业务许可证》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3、担保方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金融办
三、技术及认证要求
1、网站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电子签名认证(第三方CA认证、嵌入式服务)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部门:工信部
《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部门:国家密码管理局
以上最低法律配置是现行十几部有关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核心法律法规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强制性规定。在最低法律配置的基础上,才能搭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调解规则、电子技术保护、第三方合作协议等法律文本与运营规则。

法律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p2p网贷监管部门有哪些政策?

p2p网贷监管部门有哪些政策 网贷平台资质 1、工商营业登记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局) 2、互联网经营资质 《ICP 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通信管理局 3、域名 域名证明 二、合作方资质 1、服务器托管商 《IDC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通信管理局 2、第三方支付机构 《支付业务许可证》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3、担保方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部门:省金融办 三、技术及认证要求 1、网站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 登记证书》 部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电子签名认证(第三方CA认证、嵌入式服务)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部门:工信部 《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部门:国家密码管理局 以上最低法律配置是现行十几部有关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核心法律 法规 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强制性规定。在最低法律配置的基础上,才能搭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调解规则、电子技术保护、第三方 合作协议 等法律文本与运营规则。 无论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充足的现金流量对于自身的商业活动有着基础性的作用,一旦自己的融资渠道受阻,p2p网贷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国家监管部门对其监管的加强,实质上有利于大家的利益。


关于网贷的法律法规是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关于网贷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网贷利息不能属于高利贷,如果当事人对网贷利息无约定的,则视为没有利息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网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网贷的法律法规包括《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网贷利息不能属于高利贷,如果当事人对网贷利息无约定的,则视为没有利息等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上一篇:成美整形

下一篇:什么是非小细胞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