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毙图片

时间:2024-06-17 01:05:29编辑:思创君

死刑犯被枪决后,家属为什么不能将遗体领回家?

关于死刑的废与留,一直都存在着非常多的争议,日本在724年就已经开始废除死刑,至今已经有350年没有实施过死刑,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出版了《犯罪与刑法》,主要针对死刑和酷刑。受此书的影响,1786年,罗马帝国利奥波德二世就修正了刑法,正式废除死刑,罗马就成了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永久废除死刑的国家,自从西方人权运动不断掀起之后,死刑和酷刑基本上都被废除。我国第一个王朝出现时,就产生了死刑,唐朝时期重视无为而治,死刑有一段时间被废除过,不过我国历史依旧还是保留了死刑,死刑作为一种极刑,也是在司法当中产生了一些影响。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我国在死刑当中加入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犯人若是在两年之内表现良好,将有机会改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也有机会重新审判为有期徒刑,但前提是犯人能够通过服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而我们常常说的死刑犯,一般都是立刻执行的死刑,这种死刑一般适用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情节严重各类的普通刑事犯罪,基于人道主义,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实用死刑,75周岁以上的老人,同样不适用,除非手段残忍。一旦确立死刑,基本上是犯了不可饶恕的重罪,不过在死刑结束后,有一个特殊现象,那就是家属不能领回遗体,这又是为什么呢?根据我国刑法,死刑执行完毕之后,经检察员确立死亡之后,尸体才能够进行处理,当然尸体是不会送回给家属,而是送到殡仪馆立刻进行火化,再通知家属领取骨灰,如果没有家属或者无家属领取,法院可自行处理。之所以会有这项规定,也是考虑到家属的情况,普通人没有受过军事训练,枪决的犯人比起电视剧要惨烈的多,亲人看到这种情况,往往都会难以承受,甚至可能会产生一种报复心理,这给社会也就带来了危害。同时家属在领回遗体之后,可能举行葬礼,那么受害者家属可能会滋事,双方的冲突可能会造成进一步人员伤亡,因此死刑犯在枪决之后,才会禁止领取遗体。虽然139个国家相继废除死刑,但许多民众也是呼吁重新立法,好比日本未成年福田孝行杀害了一对母子,孩子甚至才11个月大,但由于是未成年,此案一直都在上诉和打官司当中。

罪犯被枪毙后,遗体为何不会交给家属?

罪犯被枪毙后,遗体为何不会交给家属? 我们村儿以前就有一个打靶场,专门枪毙犯人的,所以里面门道很清楚! 首先来讲,犯人押入刑场以后,就是验明正身的环节, 然后宣读一下执行令,拍个照,签字画押,蒙上眼睛,给拖到执行位置。 前面是两个武警拉着绳子,后面一个武警举枪瞄准,听口令然后开枪。 当然,武警开枪就会走人,然后就是法医上前看一下,判断情况。 绝大部分都是一枪毙命,偶尔需要补枪,都是副手来继续完成。 至于确定死亡以后,就由旁边的火葬场车子,直接用袋子装起来,拖走火化。 为什么不直接把遗体交给家属呢?大概有两个原因吧! 首先是,犯人被枪毙以后,其实,相貌啥的,真的有点不堪入目, 直接把遗体交给家属,很多家属根本接受不了这个场面啊! 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咱们隔着多远凑热闹都觉得心脏噗噗跳, 家属一般都是骨肉至亲,近距离看见这个状况,如何接受的了? 直接一个骨灰盒或者骨灰罐,交到家属手中,接受起来容易得多。 第二个原因就是,国家都倡导火化,所以就直接一步到位了, 避免一些人拿着遗体,进行土葬或者奇奇怪怪的埋葬方式。 更避免了因为家属无人愿意前来收拾,尸体被贩卖或者被受害者家属侮辱。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生而为人,何其有幸! 不要辜负了自己,更不要违法犯罪,踏上一条不归路! 枪决在我国现在很少,基本上都是用注射药物的方式执行死刑,这个方法我们是美国之后全球第二个国家使用注射死刑的,这种方法首次使用的时间是1997年的时候,到现在已经有24年的 历史 ,已经基本上取代了枪决的死刑执行方法。 在这之前我们国家一直是使用枪决的,枪决最早是两人按住死刑犯的双肩,枪手直接对着死刑犯的要害开枪,正常来说需要一击必杀,往往有一些意外存在,所以只能通过候补的副枪手补枪,也是只能开一枪,因为枪里面都是只有一颗子弹,开枪后不用去管死刑犯的死活,必须要转身离开不允许回头看。 检查死刑犯生死的事情有法医去判断,而不是枪手去认定人是否死亡,而执行死刑枪决的位置只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心脏部位,一个是头部,南方过去枪决打心脏,北方枪决打头部,这两个位置都是要害部位,基本上一枪打准了都直接当场毙命,正常情况下需要补枪的少之又少。 在法医确认死刑犯已经死亡后,就会通过救护车运送尸体往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在这个过程当中家属不可以接触尸体,到了火葬场以后才可以,而在执行死刑之前是要进行两次身份确认的,一次是在准备执行的前一天,只要进行身份确认,也预示着死刑犯没有时间了,死刑犯也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 第二次确认身份是执行前的几个小时,执行枪决一般都是在中午时间,这个和古代人执行死刑的午时三刻差不多,在执行之前宣布死刑犯的罪责和判决结果,让死刑犯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执行,让来看的家属知道前因后果,让观摩的人明白前因后果。 确认死刑犯死亡后,为什么不给家属自己处理尸体,这个当然不行啦,其实也是有几个原因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国家推行火葬,执行死刑需要走完所有的流程,在流程当中就包括尸体的最后处理方式,所有的死刑犯被执行以后,尸体都要统一火化,烧成灰了才能不会出现任何纰漏。 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避免有可能出现的假死情况,人体其实很神秘,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就算被枪打了要害,都有可能是假死或者有机会复活,所有这个时候不可能把尸体给家属自己处理,而且要运到殡仪馆进行二次确认,因为火化之前会对尸体进行再一次检查确认是否死亡后才能火化。 还有一个就是,国家推行火化丧葬,所以对于死刑犯来说,火化是他们必然的结果,不可能枪决后让你带回去土葬,这是原则上面的问题,所以你也就不用想说人都死了还不还给家属,其实并不是不还,而是流程还没有走完所以不能还,要亲眼看到烧成灰才可以。 不是不肯交给家属,而是无人敢领,罪犯被枪决后的遗体会被拉到火葬场直接火化,家属能够领回来的只是一盒骨灰。 死刑是我国惩戒犯人的最高刑罚,被判死刑的人都是一些穷凶极恶之徒,虽然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取消了死刑,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但是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刑法的制定是根据多方面的因素去考虑,这样才能体现出法治的威慑力和合理性。 目前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有两种: 1、枪毙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枪决这种执行死刑的方式一直延续至今。 根据相关流程,在执行枪决以前要验明犯人正身,并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比如想吃点什么就做给他们吃,想抽烟也会无条件提供,还会安排他们见家属最后一面。 押赴刑场以后,犯人的一生进入了倒计时,面对死亡,有的犯人痛哭流涕,有的则会大喊大叫,但是后悔已经晚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当犯人被枪决以后,执行枪决的武警会上前检查遗体,决定死亡以后就会把遗体交给殡仪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则直接把遗体拉到火葬场火化,之后再通知犯人家属前来认领骨灰。 2、注射死刑 除了枪毙以外还有注射死刑这种方式,随着时代的发展,注射死刑已经逐渐取代枪决。 注射死刑是把药物通过静脉注入犯人体内,这种方式方便快捷,而且高效,犯人也没有痛苦,这体现了一种人性化的执法。 当犯人被注射死亡以后,殡仪馆工作人员也会前来“收尸”,然后拉走火化,整个流程一步到位,火化之后再通知家属前来认领骨灰。 1、省去不必要的流程 土葬这种传统丧葬方式已经逐渐被火葬所取代,因为土葬有很多弊端,比如浪费土地资源,污染环境等等,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 在推行火葬的大前提下,很多地方已经出台了强制规定,不准再土葬了,这是大势所趋。 所以在犯人被枪决以后,就算家人可以前来认领遗体,也会把遗体送到火葬场火化,如其让家属看着被枪决的亲人被推进火化炉,还不如让执法人员直接拉走火化。 这样省去了不必要的流程,也避免了犯人家属去面对这种痛苦的局面,这是为家属着想。 2、家属不敢认领遗体 犯人被枪决后的场景是惨不忍睹的,就算是旁观者也无法直视那种场面,更何况是家属。 自己的孩子就算千错万错也是自己的亲人,没有父母会抛弃自己的骨肉,当看到自己的亲人被枪决后的惨状,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承受。 如果让犯人家属前来认领面目全非的亲人,这是非常残忍的,为了避免家属过度伤心和二次伤害,所以执法人员会直接把遗体拉去火化,这也是人性化的执法方式。 死刑这一刑罚之所以得到保留,是出于一种传统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理念,犯了错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彰显法治的公平。 所以人生在世一定要奉公守法,不要作J犯科,人生只有一次,走错一步就无法回头了! 对于枪毙这一执行死刑方式,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 很多年前老家有个人被执行死刑。临刑前,问犯人要不要见家人一面,答不需要。于是直接拉到刑场执行枪决,然后又送火葬场火化,火化完了才通知家属领骨灰。直到那时家人才知道他已被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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