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买房

时间:2024-06-24 10:15:10编辑:思创君

外地人在北京的买房条件有哪些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很多人想要在北京购买房子,但并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卖得到的。买房者应当满足在北京的购房条件,才能够正常购房。当然除了北京,还有一些二线城市也逐渐开始对外地人买房实行限制。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外地人在北京的买房条件有哪些,以供大家参考!\r\n \r\n \r\n\r\n一、外地人在北京的买房条件有哪些\r\n \r\n\r\n外地人在北京的买房条件有:1、购房者应在北京连续缴满个人所得税5年证明或者连续缴满5年社保证明,满足可限购1套房屋,包含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2、购房者应具有北京的合法有效暂住证;3、购房者在北京没有房产,同时还是首次购房,如购房者已婚要供应两方无房产的证明,如未婚应供应未婚的证明。\r\n \r\n \r\n\r\n二、北京买房需要注意的问题\r\n \r\n\r\n1、产权问题\r\n \r\n\r\n产权问题直接关乎到住户的利益,房主所拥有的产权会受到影响,也有可能是,地区规划不断在变更,造成开发商拿了地之后不可以马上开发销售;还有一些开发商则存在攥着地或是盘不肯销售的现象,造成产权缩水。\r\n \r\n \r\n\r\n2、房屋面积问题\r\n \r\n\r\n房屋面积误差是房产交易中非常多见的一种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房屋建筑面积和约定面积不一致时,合同有约定的遵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之内的双方按实际情况结算,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归属权归购房者。\r\n \r\n \r\n\r\n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外地人在北京的买房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 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法律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11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的条件

法律分析:1、在成都居住,并连续两年缴纳了个税或社保,能够提供相关证明。2、个人的收入是比较稳定的,可按时偿还本息。3、征信是良好的,且具有还款的意愿。4、身份证明是否合法、有效的,可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需要符合五个条件。具体如下: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所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5、具有所支付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指出: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通知如下。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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