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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4 22:23:33编辑:思创君

本科生落户青岛怎么办理(附指南)

  █ 办理条件   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3.本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亲属关系材料;   5.同意落户声明。   其中,省外人员应当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备注:   1.通过人才、调动资格审核登记确认的,本人、配偶、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其他近亲属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近亲属户口为本市城镇家庭户的人员,也可以在家庭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合法固定住所无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也无稳定职业的,可以在市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所在区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2.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户户主与公房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3.在集体户落户的,应当核实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情况;   4.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承租公房)死亡的,应当同时核实注销户口情况。   5.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报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的材料;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6.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是指:(1)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2)承租房屋证明(属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或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自管的住宅房屋须同时提供产权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3) 房屋计租表(投靠落户使用)(4)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 办理预约    预约操作说明: 为方便市民办理户政业务,青岛公安开通户政业务网上预受理审核业务。户口迁入、迁出、登记等47项户政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登录“青岛微警务”—“我要办事”模块申报。您可在手机或互联网端选择个人要办理的业务类型,按照提示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电话告知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上传的材料原件到派出所当场办结。   █ 办理流程及时限   到落户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或审核批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山东省小学生学籍查询?

一网通办查询网址:http://gb.shandong.gov.cn/近年来,山东省推进中小学入学转学网络化。从2020年开始,山东省将对中小学毕业学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认证,并对社会开放查询服务。同时,中小学将在3年内实现报名无纸化、上学早知道、通知网上走。山东自2011年起,系统推进全省普通中小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了“山东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普通中小学生电子学籍档案管理。2014年,该系统与教育部全国普通中小学学籍系统全面对接,实现了跨省转学、跨省就学工作的网上衔接。普通中小学生转学业务工作,按照“一网通办”要求,从2017年开始,即已取消纸质转学手续,学生省内转学和省外转学均由学生家长将转学申请提交给接收学校后,由接收学校在网上提交转入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入、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通过网上系统分别核办办理,整个流程要求控制在15个工作日之内。该手续不需要家长跑腿,实现网上办理。另外,为了方便家长查询子女学籍情况,从2017学年度入学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家长空间查看自己孩子部分学籍信息;2019学年度开始,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可以通过网上平台,修改自己孩子的学籍信息,提交学校确认后,作为一年级学籍建籍信息。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通过省级政务系统继续扩大学籍系统开放力度,并逐步推进学生转学进展信息查询。据介绍,经过去年的反复梳理和大力推进,目前山东省教育厅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可以网上办理,全程网办率近100%。如有需要,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查询办理事项,获取办事指南,了解材料清单,下载办理表格,填写提报申报材料。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原来需要到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也可通过网上申报或邮寄方式报送材料,办理后将及时寄回,尽可以足不出户,在家等待。学籍信息、学考信息查询等事项还可通过“爱山东”APP等进行线上办理、掌上办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网上办理更显示出明显的优势。山东省教育厅表示,将不断提高网办广度和深度,优化网上办事业务流程,做好网上咨询、线上办理等工作,提升网上办理能力和水平,尽最大努力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办事体验。

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落户青岛政策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国内(境)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青落户。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在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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