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问题

时间:2024-06-28 16:13:30编辑:思创君

食品有问题怎么处理

1.立即停止食用
生活中一旦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应该立即停止食用,避免食用后出现中毒等问题,不要觉得扔掉浪费,发现有问题后一定要杜绝食用,自身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2.向商家反应
一旦发现商户出售的食品有质量问题,我们可以向商户提出合理的建议,让商户停止销售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保证人民的食品安全,同时可以要求退货、更换。
3.联系厂家
也直接可以通过包装袋上的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和厂家取得联系,让厂家召回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改正此次食品质量问题,杜绝以后发生此类现象,同时寻求一定的赔偿。
4.向监管部门举报
可以直接和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各大媒体取得联系进行处理。【摘要】
食品有问题怎么处理【提问】
1.立即停止食用
生活中一旦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应该立即停止食用,避免食用后出现中毒等问题,不要觉得扔掉浪费,发现有问题后一定要杜绝食用,自身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2.向商家反应
一旦发现商户出售的食品有质量问题,我们可以向商户提出合理的建议,让商户停止销售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保证人民的食品安全,同时可以要求退货、更换。
3.联系厂家
也直接可以通过包装袋上的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和厂家取得联系,让厂家召回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改正此次食品质量问题,杜绝以后发生此类现象,同时寻求一定的赔偿。
4.向监管部门举报
可以直接和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各大媒体取得联系进行处理。【回答】
食品安全问题应当这样解决: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从源头开始形成全流程可溯源的全方面监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以精确定位;对违反食品安全的经营者从严从快打击,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从内心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回答】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回答】


食品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什么叫食品质量问题

问题一: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食品的污染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例: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等。 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剂、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 三是滥用食品标识。例:伪造食品标识、缺少警示说明、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缺少中文食品标识(进口食品)等。

问题二:什么是食品质量 食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被称为食品所具有的特性,不同的食品特性各异。因此,食品所具有的各种特性的总和,便构成了食品质量的内涵。按照国家标准GB/T 19000-2000(ISO 9000:2000)对质量的定义,我们可以将食品的质量规定为:食品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这里所说的“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明示的”可以理解为有表达方式的要求,如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中阐明的要求,消费者明确提出的要求。“通常隐含的”是指消费者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如食品必须保证食用者的安全,不能造成对人体的危害。“必须履行的”是指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要求”往往随时间而变化,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求”可转化成具有具体指标的特性。
“要求”可以包括安全性、营养性、可食用性、经济性等几个方面。食品的安全性是指食品在消费者食用、储运、销售等过程中,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的能力。食品的营养性是指食品对人体所必须的各种营养物质、矿物质元素的保障能力。食品的可食用性是指食品可供消费者食用的能力。任何食品都具有其特定的可食用性。食品的经济性指食品在生产、加工等各方面所付出或所消耗成本的程度。

问题三: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的质量安全已经成为全球的焦点之一。从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食品质量抽查的情况看,当前,我国常见的食品质量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卫生指标超标,菌落总数、大肠杆菌群等严重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个别的甚至超过国家标准许多倍;二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已经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例如苯甲酸、山梨酸含量超标,违规用已经禁用的人工合成色素瘦肉精、三聚氰胺、吊白块等;三是食品包装、标签等不规范,虚假标签、以次充好等人为造假、现象较多
食品不安全的因素产生于人类食物链的每个环节,即从原料生产、加工、贮运、销售直到消费的整个过程,其中既有因农业、工业发展带来的各种污染,也有因精神文明素质不高而弄虚作假或对食品安全性了解不够等人为因素。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1)、生物危害源
生物性污染导致的疾病包括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其代谢毒素对健康的潜在威胁。食源性疾病是当前影响中国食品安全、危害公众健康的最主要因素, 以细菌、病毒引起的为主。微生物污染包括细菌性污染、病毒和真菌及其毒素的污染。目前, 中国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 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5%以上。因此, 在中国, 微生物污染成为影响中国食品安全的罪魁祸首。细菌对食品的污染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对食品原料的污染: 食品原料品种多、来源广, 细菌污染的程度因不同的品种和来源而异; 二是对食品加工过程的污染; 三是在食品贮存、运输、销售中对食品造成的污染
(2)、环境对农副产品的污染
化工厂排放的化学物质、煤烟粉尘、酸雨中的化学物质等都是大气污染源;水体污染也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日益严重, 使渔业和农产品的安全性受到威胁。
(3)、化肥农药的残留
过量施用氮肥使大量的硝酸盐积蓄在作物体内, 对作物本身无害, 但对人畜有害。例如利用焦化厂废气生产的氨水, 酚的含量高, 造成土壤的酚污染, 使农产品的品质下降, 食品有异味;磷矿石中除含磷外, 还含有砷、镉、铬、氟、汞、铅等, 长期使用也会造成污染。农药的过量和超范围使用, 使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增大, 危害更严重
(4)、抗生素与合成激素的滥用
动物性食物中的化学物质主要来自饲料添加剂。抗生素是畜禽养殖中常用的饲料添加剂, 应用量过大或使用不当, 都可通过食用肉、蛋、奶途径将抗生素转移到人类身上。近年来为 *** 植物和畜禽生长而应用的激素类
(5)、食品加工环节
违规使用添加剂,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 一些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或个人,由于安全卫生意识、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为降低生产成本、牟取暴利,在生产制作、加工处理的环节中违规地使用防腐剂、色素、添加剂等,为食品的安全性埋下隐患。如用“吊白块”冒充面粉增白剂,以工业石蜡代替食用油的蚌埠瓜子,添加敌敌畏的金华火腿,添加工业染料和吊白块的腐竹等,数不胜数[6]。使用劣质原料,食品缺乏营养 某些企业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为降低成本,用便宜原料生产出几乎没有营养的产品,致使消费者深受其害,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便是一个重要例证。劣质奶粉中的主要原料包括淡奶粉、蔗糖、麦芽糊精、精炼植物油以及钙、锌、铁等微量元素。这些原料中,用鲜牛奶制成的淡奶粉价格最贵。有的生产者放弃淡奶粉作为原料或使用少量作为补充,取而代之的是添加营养价值相差很多的淀粉。这样的产品虽然不含有毒成分,但它已经使众多婴儿毙命。专家预测,劣质奶粉只是冰山一角,食品柜台或许充斥着很多的“空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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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什么叫做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骸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食品安全问题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物质,具有营养性、功能性、多样性等特点。

问题五: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食品安全论坛foodbbs为您解答: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是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较为严重;
二是部分食品市场抽样合格率偏低;
三是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四是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五是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

问题六:如何看待当前食品安全及质量问题 这个问题是普遍问题,是信仰缺失问题,是监管漏洞问题,是执法不严问题,是标准不明问题,也是质量管控不够系统的问题。所以不是一两句话说的明白的。

问题七: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 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很薄弱。一次事件过后,往往不会去思考它深层次的原因,眼光不长远,还有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另外,就是现在是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功利主义思想比较严重。   二是:行业潜规则,行业的诚信危机和社会责任缺失。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早在一年前就在美国的宠物食品中查出。美国禁止往宠物食品中添加的三聚氰胺,却被中国的知名企业往婴儿的奶粉中添加,这已经不再是单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而是整个行业的诚信危机,是整个行业的社会责任问题。   三就是 *** 监管的问题。这个我认为是最根本的原因。首先是免检机制。中国的免检机制2000年推出,其初衷是很好的。2008年9月17日被废止,8年时间,发生了太多违背其初衷的事件,这是监管的漏洞,是这个机制本身的不完善。其实国外也有免检机制,但是,国外的免检机制相对成熟,而且监管也比较严格,对违反的免检企业,处罚相当严厉。而中国的免检就是真正的不用检查…… 另外,就是中国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不完善,跟不上社会的发展。有法难依,违法成本很低,既然有暴力可图,付出小小代价又何妨?   除此之外,中国改革开放30年, *** 的很多精力都放在保障经济发展上,将很多基本的职能负担转嫁给了人民,在民生方面有所欠缺,也是造成一而再再而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然原因。 当然,违法成本太低,一些地方存在有法不依和违法不久也是原因。

问题八:食品安全的定义是什么? 食品安全基本含义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将食品卫生界定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食品质量则是指食品满足消费者明确的或者隐含的需要的特性。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
首先,食品安全是个综合概念。作为一种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而作为属概念的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通常被理解为部门概念或者行业概念),均无法涵盖上述全部内容和全部环节。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在内涵和外延上存在许多交叉,由此造成食品安全的重复监管。
其次,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概念。与卫生学、营养学、质量学等学科概念不同,食品安全是个社会治理概念。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食品安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要求有所不同。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所关注的主要是因科学技术发展所引发的问题,如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而在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所侧重的则是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所引发的问题,如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非法生产经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则包括上述全部内容。
再次,食品安全是个政治概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都是企业和 *** 对社会最基本的责任和必须做出的承诺。食品安全与生存权紧密相连,具有唯一性和强制性,通常属于 *** 保障或者 *** 强制的范畴。而食品质量等往往与发展权有关,具有层次性和选择性,通常属于商业选择或者 *** 倡导的范畴。近年来,国际社会逐步以食品安全的概念替代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概念,更加突显了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
第四,食品安全是个法律概念。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些国家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从社会系统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综合立法替代卫生、质量、营养等要素立法。1990年,英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2000年,欧盟发表了具有指导意义的《食品安全白皮书》;2003年,日本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制定了《食品安全法》。综合型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要素型的《食品卫生法》、《食品质量法》、《食品营养法》等,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基于以上认识,食品安全的概念可以表述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

问题九: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 馒头中的增白剂,餐饮中的增味剂,地沟油,食品运输过程中的防腐剂,蔬菜的农药,土壤中的重金属物质,有些食品的苏丹红,海鲜中的线虫病,还有瘦肉精、三无产品。另外,还发现市场上一些绿豆芽含有氮化肥;一些色泽好看的菜梗是用氨水腌制出来的。
豆制品类合格率不高
豆制品类合格率不高,主要体现在深受家庭主妇青睐的腐竹产品使用“吊白块”现象较为普遍。市场上查到的“福建产”腐竹产品基本上不合格,主要是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为了让腐竹变白、韧性增强、光洁度提高,违规使用了有害物质“吊白块”和不能食用的化学原料“明胶”。此外,粮食及其制品中也发现少数使用“吊白块”的现象。
水产品用福尔马林浸泡
为了防腐和延长保质期,一些不良商贩使用福尔马林浸泡水潺和“小蜘蛛”等水产品,部分水产品甲醛含量超标情况严重。
加工鱼鲞时使用敌敌畏
高盐晒制加工的鱼鲞不再适合消费者的口味,于是部分生产加工者就动起了歪脑筋。他们在加工含盐量低的鱼鲞过程中使用敌敌畏、敌百虫等农药防蝇,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去年8月间,市卫生局就查处了7宗违法生产有害有毒食品案,均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有三宗案件审理终结,当事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酱腌菜食品苯甲酸含量超标
由于当前使用的防腐剂大多属于人工合成的化学制品,长期过量摄入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因此,市消费委4月12日发出了“慎食酱腌菜食品”的2004年第2号消费警示。市消费委日前会同市工商部门抽检了百姓超市、人本超市乐清商场和乐成镇新喜喜糖果批发中心等三家商场共九种商品,包括荔枝罐头、无衣桔片、牛肉粒、美味雪菜等,并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经检验后,发现百姓超市销售的桐乡市中南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乡巴佬”榨菜(生产日期,批号:20040129)和台州市椒江民辉酱菜厂生产的“美味”雪菜(生产日期,批号:20031219)中的苯甲酸含量超出《GB2714-1996酱腌菜卫生标准》规定的小于或等于0.5克每千克的标准含量,分别达到1.46克每千克和1.36克每千克。

问题十: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通常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食品自身因素(如毒蕈),一个是人为因素。后者为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令人堪忧,从冠生园陈馅月饼到金华毒火腿,从大米的矿物油抛光到面粉的增白剂增白,从海产品的甲醛增色、增亮到水果的化学催熟、增大,从山西假酒案到阜阳的毒奶粉案,食品安全问题已尤为突出。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
1、食品源头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一是农药、化肥的大量和不科学使用,造成了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的超量残留;二是兽药、复合饲料的滥用,造成抗生素、激素及其他有害物质在禽、畜的体内及乳制品、水产品中残留;三是重金属在农禽产品中超标、超量残留。化学性中毒已占我国重大中毒性事件的40%以上,如有机磷农药中毒、毒鼠强中毒、瘦肉精中毒等。
2、食品加工、生产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劣质原料,如用病死、毒死畜禽加工食品;二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超 *** 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防腐剂“苯甲酸”及甜味剂等;三是非法使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如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等;四是人为造假,牟取暴利。
3、食品储存、运输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食品的储存、运输环节没有有效控制污染的措施和规定。
4 、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良人堪忧
根据卫生部2004年1――3季度重大食品中毒情况的通报,全国1――3季度的微生物性中毒共有5849人,我国的集体性食物中毒大多由微生物引起。
5、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在我国,转基因食品早已摆上了人们的餐桌,但从国内外对转基因食品的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可能损害人类的免疫系统、产生过敏综合症或产生毒性,对人类和人体存在着未知的危害。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国家食品监管局局长郑筱萸在今天举行的全球食品安全论坛上说,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正在不断改善,但仍有5个问题值得注意。
对策
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其中基本法律法规107篇、专项法律法规683篇、相关法律法规50篇;文革前(1966年5月前)7篇、改革开放前(1978年12月前)1篇、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后)832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食品有质量问题可十倍赔偿。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最高可以获得原产品价格的十倍赔偿。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可以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食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说明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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