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明的详细资料?
徐小明,有线娱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有线卫星电视营运总裁总裁兼有线宽带高级管理人员及骄阳电影及骄阳音乐行政总裁,曾任丽的及亚洲电视演员、导演及香港电影监制,前丽的电视监制,前亚洲电视监制,及前无线电视监制,还曾推出唱片,专长于武打片,原籍广东,父母都是1950年代的粤剧演员,闻名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徐小明生于香港、自小生活于粤剧剧团,5岁当电影童星,出演约几十部。此后,徐小明也当过龙虎武师、武术指导等。 徐小明曾经与成龙、元奎合作。中文名: 徐小明 别名: 小明哥,又名徐耀明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广东 出生日期: 1953年11月28日 代表作品: 《大地恩情》《霍元甲》《木棉袈裟》《变色龙》《佛掌罗汉拳》
徐小明判多少年
9月27日上午,临澧县人民法院对徐小明、戴志刚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03年起,被告人徐小明组织、伙同被告人戴志刚、戴飞、谭先兵等多人,在临澧县城区以及县城周边乡镇,多次有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形成了以徐小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保险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大量非法利益,组织、策划或直接参与多次暴力违法犯罪活动,作案数十起,致3人重伤、8人轻伤、7人轻微伤,暴力特征非常明显,且作案不计后果,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小明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不仅应当对其直接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依法还应当按照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人徐小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保险诈骗罪、包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骨干成员戴志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保险诈骗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有期徒刑。 部分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