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 胭脂

时间:2024-07-04 23:01:32编辑:思创君

聊斋胭脂的原文和译文

原文:业牛医者,有女小字胭脂,才姿惠丽。父宝爱之,欲占凤于清门,而世族鄙其寒贱,不屑缔盟,所以及笄未字。对户庞姓之妻王氏,佻脱善谑,女闺中谈友也。一日送至门,见一少年过,白服裙帽,丰采甚都。女意动,秋波萦转之。少年俯首趋去。去既远,女犹凝眺。王窥其意,戏谓曰:“以娘子才貌,得配若人,庶可无憾。”女晕红上颊,脉脉不作一语。王问:“识得此郎否?”女曰:“不识。”曰:“此南巷鄂秀才秋隼,故孝廉之子。妾向与同里,故识之,世间男子无其温婉。近以妻服未阕,故衣素。娘子如有意,当寄语使委冰焉。”女无语,王笑而去。数日无耗,女疑王氏未往,又疑宦裔不肯俯就。邑邑徘徊,渐废饮食;萦念颇苦,寝疾惙顿。王氏适来省视,研诘病由。女曰:“自亦不知。但尔日别后,渐觉不快,延命假息,朝暮人也。”王小语曰:“我家男子负贩未归,尚无人致声鄂郎。芳体违和,莫非为此?”女赪颜良久。王戏曰:“果为此,病已至是,尚何顾忌?先令其夜来一聚,彼岂不肯可?”女叹气曰:“事至此,已不能羞。若渠不嫌寒贱,即遣冰来,病当愈;若私约,则断断不可!”王颔之而去。白话译文:东昌府姓卞的牛医,有个女儿,小名叫胭脂。胭脂聪明又美丽。她父亲很疼爱她,想把她许配给书香门第,但是那些名门望族却嫌卞家出身低贱,不肯和他家结亲。因此,胭脂已长大成人,还没有许给人家。卞家对门厐家,他的妻子王氏,性格轻浮爱开玩笑,是胭脂闺房里闲聊的朋友。有一天,胭脂送王氏到门口,看见一个小伙子从门前走过,白衣白帽,很有丰采。胭脂见了,动了心,美丽的眼睛盯住了看他。小伙子低下头,急急走了过去。他走远了,胭脂还是望着他的背影。王氏看出她的心思,开玩笑说:“象姑娘这样的聪明美貌,如果配上这个人,那才称心呢。”胭脂两颊涨红了,羞羞答答不说一句。王氏问:“你认识这个小伙子吗?”胭脂说:“不认识。”王氏说:“他是南巷的秀才,叫鄂秋隼,父亲是举人,已经死了。我从前和他家是邻居,所以认识他。现在身上穿着白衣服,因为他妻子死了还没脱孝。姑娘如果有心,我去带信,叫他找媒人来说亲。”胭脂只不开口,王氏笑着走了。过了好几天,得不到王氏的音讯,胭脂疑心王氏没有空闲到鄂秋隼那里去,又疑心人家做官的后代不肯俯就,想来想去,悒悒不乐,思想里丢不开那个人,非常苦恼,渐渐地不想吃东西,病倒在床,神情疲困。正好王氏来看望她,见她病成这样,就追问她得病的根由。她回答说:“我自己也不知道。自从那天和你分别以后,就觉得闷闷不乐,生成了这病,现在是拖延时间,早晚保不住性命了。”王氏低声说:“我的男人出门做买卖没有回来,所以没有人去带信绐鄂秀才,你生病,不是为了这件事?”胭脂红着脸,好久不开口。王氏开玩笑说:“如果真为这件事,你都病成这样,还有什么顾忌的?先叫他夜里来一次聚一聚,难道他会不肯?”胭脂叹口气说:“事情到这个地步,已经顾不上羞耻了。只要他不嫌我家低贱,马上派媒人来,我的病自会好;如果偷偷约会,那万万不可以!”王氏点点头,就走了。出处:出自清代小说家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胭脂》。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蒲松龄出生于书香世家,他早年也曾想借助科举入仕,可惜屡试不第,只能以教书为生。他自幼便对民间的鬼神故事兴致浓厚。据说,蒲松龄曾为了搜集素材,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来喝茶的人可以用一个故事代替茶钱。借助这个方法,蒲松龄搜集了大量离奇的故事,经过整理、加工过后,他都将其收录到了《聊斋志异》中。据清人笔记《三借庐笔谈》记载:蒲松龄每晨起就在大道边铺席于地,并摆设烟茶,坐待过往行人,以搜集奇闻异事。每听到一事,回家后就加以粉饰润色。康熙元年(1662),蒲松龄22岁时开始撰写狐鬼故事。康熙十八年春,40岁的蒲松龄初次将手稿集结成书,名为《聊斋志异》,南高珩作序。此后屡有增补。直至康熙二三十九年前后和康熙四十六年,该书还有少量补作。《聊斋志异》的写作历时四十余年,倾注了蒲松龄大半生精力。

聊斋故事之胭脂

那个女人叫胭脂,开一家胭脂水粉店,店名也叫胭脂。薛梦宁采臣摇头,不语。凝走进去时,她正在给一个姑娘包装,几大盒胭脂,目测能用上很久,薛梦凝有些惊讶,买这么多,是要送人? “她是自己用。”女老板送走了客人后走过来:“她要去国外读书,用惯了我们家的东西,便不愿用旁的。我叫胭脂,是这里的老板。” “我一直以为胭脂只是古代人才会用的。” “我的胭脂用的都是古方,天然,你用过就知道。”胭脂打开一盒胭脂,递给她:“闻闻看。” 盒子里的胭脂蜜桃粉色,淡淡的略带甜味的香气,让薛梦凝恍惚间好似看到了豆蔻年华的少女,亭亭玉立,掐一朵桃花冲她微笑,老板娘胭脂道:“这就是那姑娘刚才买回去的,涂在脸上很水灵,衬她的肤色。” “我能不能试试?”薛梦凝对这盒胭脂有些心动。 岂料老板娘把胭脂盒子收回了柜台,微笑拒绝了她:“我店里的每盒胭脂都是根据每个人特制的,用在别人脸上就没有那么好的效果了。你如果喜欢,我可以帮你调制一盒,你用过后满意了再付款,如何?” “这……”薛梦凝有些犹豫,老板娘看出了她想的是什么,又说:“放心,我做的是口碑,诓不了你。” 那后生回家后,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当晚迷迷糊糊的做了个梦,梦中出现个美貌的妇人。那妇人带着后生来到家大户中,说是要宴请这后生。酒过巡,菜过味。那妇人挥手,个大小伙子走到后生面前,扑通通全都跪了下来,口称谢恩公救命之恩。“可就在他上完厕所起身想要离开的时候,居然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带手纸。本来他是揣着纸的,可是他忘了自己今天听到他的问题我不禁哑然失笑,或许真的是被鬼追吧。不过知道大楼还有其他人在加班,我安心了点儿。出门的时候看那裤子有些脏了就换了裤子,而那手纸就在那换掉的裤子里。那……好吧!”薛梦凝点了点头。 女老板指了指里间屋子:“走,跟我进去。” 她带着薛梦凝来到的是间休息室,挺精致的床和桌椅,想来是老板娘累时休息用的。一旁的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工具和香料,看来调香也是在这里。她指了指床,让薛梦凝躺上去:“让我看看你的皮肤。” 女老板有一套很好的 *** 手法,她顺着薛梦凝的脸一路摸下去,像是点燃了一支支迷香,薛梦凝觉得很舒服,恍恍惚惚间睡了过去,再醒来时已是晚上,女老板坐在一旁捧了本书在看,见她醒来,笑着递上一盒胭脂:“见你睡着了就没敢打扰,喏,你的胭脂,调好了。” “这么快!”薛梦凝很是惊讶:“我还以为要等上十天半个月的。” “我的速度一向很快。”女老板挑起一点胭脂替她抹上,血红色的膏体顺着她肌肤的纹路被铺开,渐渐渗透,整个人便瞬间小罗太疼爱自己,给了自己最好的,自己也应该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小罗。玲玲天真的以为,小罗是会娶自己的。觉得容光焕发了。女老板递上镜子,薛梦凝看一眼镜中的自己,惊叫起来:“这是我么?” 镜子里的她宛如新生,一张脸 *** ,看不出任何瑕疵,虽然眉眼还是她的眉眼,脸皮还是她的脸皮,但这样看去,就像是看到了两张不同的脸重叠交织,是她,却又不是她,但不管怎样,都是更美了。 于是喜滋滋付了款,薛梦凝抱着胭脂回家,想着变美的自己,连做梦都在笑。 第二天上班,同事都说薛梦凝皮肤变好了,一个个拉着她让传授秘诀,薛梦凝神秘一笑:“哪有什么秘诀,早睡早起就好咯!”心里却在偷笑,怪不得过去的女人都爱用胭脂,现在的化妆品一比,简直弱爆了! 从此,薛梦凝只用胭脂家的胭脂,她偏爱这样的美丽,上了瘾。 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话,却让李明差点连手机都没有握住。李明拿起手机就想拨打,如果确定时有人恶作剧自己,他要把对方打的脑袋开花。 胭脂买回来的第三十天,薛梦凝开始常常梦见一个女人,在她梦里行走,幽幽叹气,女人总是坐在一个梳妆台前,就是古时那种梳妆不过刘权的黄乎说到辆头上样,王涛没有点反应,只是呆呆的望着那个墓碑,刘权好奇的也望着那个墓碑,咦!竟然上面有两张死者的照片,看来还埋着两位逝者,的确有些特别。台,面前一张铜镜,映出妆毕后的脸,是她在涂上胭脂的那一刹那所见到的那张似她又不是她的脸。周围昏暗无比,只那一张脸清晰,仔细看去,是挂着泪痕的。女人是沉静的,却在一瞬间忽地拿起梳妆台上的胭脂盒朝铜镜砸去,镜子裂成碎片,薛梦凝也在瞬间惊醒。 这样的梦几乎每天都会出现,而薛梦凝也渐渐发现,她与梦里那个女人的脸开始越来越像了。有天去上班,女同事拉她到角落里,坏笑着问:“小梦,老实交代,是不是去整容了?” 薛梦凝立刻摇头:“脸上动刀子的事情我可不做!” “不可能!”同事仍不相信:“你看看你的脸,和以前确实有些不大一样!” 薛梦凝看看周围没人,悄声说:“这个啊,是胭脂的功劳!” “胭脂?”女同事嗤笑:“这年头谁还用胭脂?” “你别笑!这胭脂确实管用,只抹一刚挂了电话,个人端起酒杯走过来,叶和明抬头看,竟是昨晚上美容的曾艳芳,那点红色清晰可见。曾艳芳坐下来说:"感谢你给我美容,特别是那点红让我又活了过来,我们干杯!"叶和明端起酒杯就干了,美女相伴的感觉真好。次,皮肤立刻 *** ,信不信由你!”薛梦凝说完,扭头离开,剩女同事在原地,半信半疑。 对于女人而言,变美的过程是令人享受的,薛梦凝也不例外,哪怕她的脸已经越来越不像自己本来的面貌,她也爱极了这张面容。只是,每晚做的那个梦总让她恐惧,最近,梦里的女人开始变得越来越暴躁,一次又一次向她嘶吼:“把我的脸还回来!”她在指责,是薛梦凝偷走了她的脸。 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劲,恰好薛梦凝的胭脂也快要用完,她决定去寻一寻那个叫做胭脂的老板娘。 薛梦凝到的时候,胭脂正在调儿破涕为笑,看了看面前的司机,十多岁的样子,长的高高瘦瘦的,看面相很和善的样子,到不像是什么坏人,说话又很搞笑。想了想,自己只顾走,也不知跑哪来了,不然让他把自己送回家也好。香,小店里香气四溢,清幽而凝神。薛梦凝告诉了她那个奇怪的梦境,她笑笑:“是你太紧张了,女人都是这样,对转瞬即逝的东西恐惧,你害怕美貌再次远离,所以心生恐惧,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就是这菲菲签收了快递,关上门,打开盒子,却是NW包的那个品牌,哦,对了,自己是这家店的会员,定是这家店为自己定制的生日礼物,真是的,这家店真不会做人,明天都是圣诞节了,也不知道多送自己件礼物。个道理。” 她的声音软糯,似江南三月吹起的微风,转眼间便让薛梦凝平静了。薛梦凝将空空的胭脂盒拿出来,请女老板再为她重调一盒胭脂。 “当然可以,”胭脂说:“不过这回的价钱可不大一样。” “ 她惊呆了,陈默胳膊上的伤口早已不见了踪影。只有条红色的痕迹,但显然伤口已经愈合了。是涨价了?” “你的皮肤养嫩了,自然需要用更好的胭脂,但这次我不要钱做酬劳,我只想要你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一张皮,鲜嫩的人皮。”胭脂说笑间,拿起了茶台上的小刀:“谢谢你帮我养皮,如今是还回来的时候了。” 她的声音悠扬,仿佛一首催眠的乐曲,让人迷醉。薛梦凝知道自己此时应该是逃跑的,但她却跑不动,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眼睁睁地看着胭脂一步步向自己靠近,手里那把刀,闪烁着清冷的幽光…… 薛梦凝是深夜才离开这家胭脂铺子的,离开时的她神采飞扬,那一张脸和下午来时又有些不大一样,至于为何不大一样,倒说不清楚,总之不论是初来还是离开,她这张脸都是美丽的,别的女人看了都会艳羡无比,毕竟女人是如此视美丽为至高无上的生物。 在薛梦凝的包里,放着一盒胭脂,是她新买回来的,据说胭脂是用古方制作,店里的老板娘有很好的手艺,给你带来美丽,而你也会为自己的美丽神魂颠倒。 每天夜里,胭脂铺子打了烊,女老板都会放下玻璃上的门帘,熄灭门口的灯光,走进铺子里面的内室,她常在那里休息,也在那里工作,所有的胭脂他想了个晚上,最后想明天就去上海,学别人在车头碰瓷,那钱来的即快又多,如果真给撞死了,反正他也无牵无挂。实在不行就去抢银行,反正活着,这打临工天才十块的工钱,想要还清银行债,要等到牛年马月呢。都是在这间小小的房间里调制出来的,原材料很简单,几味新鲜的花,古方调制的油,外加一张新鲜的美人皮。这美人皮,不是随随便便的皮,需得是在活人脸上用血气养着,待它长成了再剥下,只薄如蝉翼的一层,活脱脱的美人胚子,捣碎了做成胭脂,最能滋养女人的肌肤。爱美的女人涂上这种胭脂,能获得她们梦寐以求的美丽,待她们的皮肤被胭脂养到最好,又可以活生生剥下,作为原材料,制成新的胭脂,留给下一个女人享用。所谓美丽,便是这样相互传承的。 爱美的女人们走进这"大白天的,你少说点儿鬼话吧,这样的好事儿还能让你遇上?"间胭脂铺子,会有位女老板浅笑盈盈与你招呼,她说她叫胭脂,能为你调制最称心如意的胭脂,当然,她的价格也是合理公道的,你买一盒胭脂,为她养一张人皮,下次再来,还回这张人皮,换一盒新的胭脂,换上一张新的人皮,美丽这种东西,是会让人上了瘾的。 你问这样的胭脂会不会有副作用?也许有,也许没有,也许那张美人皮养得太过鲜活,会在梦里来寻你,让你还掉偷走的人皮,还回抢来的美丽,不过不用担心,去铺子里找老板娘,让她把这张不听话的人皮取下,换一盒新的胭脂,养一张新的人皮,你总缺不了美丽。 你爱美吗?那就去找胭脂吧,她能给你所想要的,美丽或者一切。 热门推荐:恐惧同事


唯美聊斋—胭脂

《胭脂》——小说成真

《胭脂》是给我印象很深的一篇。题目“胭脂”本身含义就深远,象征女性,基本跟“红颜”一个意思。红颜祸水,胭脂也是祸。作者在这篇里,埋藏了很多善意,展示了自己的才华,看得我唏嘘不已,赞叹不已。






胭脂姓卞,父亲是给牛看病的兽医。出身于这样的家庭,即使胭脂很漂亮,父亲也“宝爱之”,她的婚姻还是无情地遭到了世俗的冷落,到了出嫁的年龄,依然无人问津。

有一天,胭脂正和对门庞家媳妇儿王氏闲聊,忽然看见门前路过素服书生鄂秋隼,一见倾心,芳心暗许。王氏是过来人,又是打趣,又是打包票,说要成人之美,给卞胭脂和鄂秋隼联络保媒——祸端由此而来。

胭脂相思成疾。不怀好意的王氏鼓动少女,如鄂秋隼夜里私自前来相会,胭脂你就从了吧。病中的胭脂没有放弃底线,说:若私约则断断不可。正是这个底线,为胭脂后来的活路埋下伏笔。

王氏根本没有诚意撮合胭脂和秋隼,还将这件事当作谈资,告诉了自己青梅竹马的相好宿介宿公子。因为庞家男人出差在外,宿介常来和王氏私会,无意中听到胭脂的事情,他贪恋胭脂的美貌,暗生一毒计:由他假冒鄂秋隼,与胭脂约会,趁机揩油。

月黑风高夜,宿介偷偷来到胭脂窗前,冒名姓鄂,请求胭脂开门。被拒绝后,假意索要定情信物,趁胭脂伸出手,强行拉开窗户,跳进去,非礼胭脂。胭脂死命拒绝才保住贞洁,却被宿介强行剥下绣鞋带走了。

宿介拿着绣鞋回到王氏家里,却发现袖子里的绣鞋不见了,怎么都找不到。又急又怕之下,宿介对王氏略微讲了事情经过,谁知窗下有耳,被一贯对王氏垂涎的巷中无赖毛大听了个明明白白。

原来,绣鞋被毛大无意中捡到。深夜,毛大冒充宿介,带着绣花鞋,来到卞家。因为道路不熟,没找到女孩房间,却来到胭脂父亲的门前。卞父一猜,就知道是没安好心的登徒子,拎着刀就追出门去,卞母也起身呼救。

毛大想翻墙逃走,被卞父抓住,反手夺刀杀了卞父,跳墙逃走。撕扯之中,毛大遗落绣花鞋在墙角,被卞母拾到,认出是女儿的绣花鞋,于是拷问女儿。胭脂没有忍心连累王氏,只说鞋是鄂秋隼夜里过来索要的。

天亮了。官府抓了年方19岁的文弱书生鄂秋隼,屈打成招。鄂秋隼觉得自己太冤了,非要和卞胭脂当面对质。可两人当面后,面对卞胭脂的指责和痛骂,本就羞涩如处子的鄂秋隼百口莫辩,任由论死。就这样,经过几个级别官员的审判,案子都没有改变。

济南州府复核此案,知州大人叫吴南岱。他一见鄂秋隼,就觉得这孩子不像杀人犯啊,心里直打问号。他私下让人审问秋隼,果然,案子有别情。吴南岱思考了好几天,方提审胭脂,温和地问话,终于问到了关键人物王氏。王氏被提审,被用刑,供出了宿介。结果宿介被认定为杀人凶手,又是一个屈打成招。

宿介不似秋隼那般软弱,他写了份语言悲怆的状子,请山东学使施愚山帮自己洗冤。施愚山再审宿介和王氏,这次审问的重点终于回到了案件最关键的证物:胭脂的绣花鞋上。大学校长施公问王氏,还有哪些相好的?王氏答不出。用刑。王氏只能招出巷里几个小混混,包括了毛大。

施愚山将小混混们一并抓来,押在城隍庙。扒了几人上衣,说,你们今夜面壁,不许动,神灵会在你们中的真凶背上写“杀人犯”三个字。

第二天,施愚山来一看,指着毛大说,你是凶手。原来,毛大心虚,夜里以背朝墙,墙上有灰,他以手护背,留下了痕迹。

真凶抓到。施愚山的判词才是全文最最精彩的地方。宿介的、胭脂的、秋隼的,洋洋洒洒,引经据典,字字珠玑,句句在理,精彩绝伦,堪称经典。

案子真相大白。卞胭脂和鄂秋隼堂下相见,百感交集。在施公的撮合下,两人终成眷属,成为佳话。




蒲松龄借异史氏之口感叹,世上事无奇不有,李代桃僵,谁复思桃僵亦屈。为官者一定要慎之又慎,千万不要动不动就上刑,让世间多几个冤魂啊。然后,作者再次盛赞了施愚山,讲了他爱才轶事。现实中的施愚山是蒲松龄的伯乐,他在山东试子的无数八股中看到了蒲松龄的才华,点其为第一名。自愚山后,蒲松龄穷尽一生,再也没有在科考场里精进一步。时也,命也。历史上假如多了个做官的蒲松龄,也许就少了一个写鬼怪故事并名垂青史的蒲留仙吧。




蒲松龄出生整整200年后,1841年,浙江出生了一个男孩,家人为其取名杨乃武。杨家邻居娶媳小白菜。小白菜丈夫暴亡,亲属认定是杨乃武与小白菜私通下毒所致。层层级级的一百多位官员,共同促成了一场旷世奇冤,杨乃武和小白菜屈打成招,被冤下狱。最后浙江官员联合上奏,以达天听。在慈禧太后的干预下,才查清了此案。慈禧还特地召见了小白菜,好奇这个让她罢掉了150多位官员的小女子是啥样的……

冤情昭雪后,杨乃武德行有失,终身不得入仕;小白菜没有谨守妇德,到邻居杨家吃饭,导致冤案起始,她万念俱灰,皈依佛门。为了进京喊冤,杨乃武的母亲和姐姐,风雨飘零,冷暖尝尽。杨乃武和小白菜,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原谅自己,更别说面对彼此。胭脂和秋隼,真的能看着对方,忘记曾经的血和泪吗?忘了经历的恐惧和绝望吗?

没有胜利可言。再多的乌纱帽都抵不过胭脂秋隼和杨乃武小白菜们遭受的苦难。小说竟然在某一天变成现实,现实比小说更精彩也更残酷残忍……其实,从古到今,哪朝哪代,不是这样的呢?我们都是看客。




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故事被编成了戏文,主题无非歌颂正义和清官。胭脂和秋隼,毕竟有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的情义,深爱抵消仇恨,但愿才子佳人在看客的感慨之外,得到些许安宁吧。


聊斋志异之胭脂的故事情节和结局?详细点哦

故事情节:讲述鄂子川与胭霞与亲妹胭脂相依唯命,联手打理父亲遗下的酒楼,千年石妖欲利用姐姐胭霞加害胭脂。但姐妹真情的力量最终战胜了邪恶的妖魔。结局:叶星目睹介郎认不出家乡特产,而且与昔日友人形同陌路,不禁怀疑起来,遂向子川问教,子川揶揄之余,说出石妖需以人皮覆体,方能幻化人形,百花宝诞经已展开。胭脂已随胭霞踏上献花途中,危急关头,子川终以隐身法离开了牢房。叶星终得知介郎就是石妖的身份,胭霞良心发现,没有毁了胭脂额上封印,介郎怒杀胭霞。子川和叶星赶至,大战石妖,不敌之际,胭脂体内的定海神珠产生神效,子川终把握机会,以定海神珠歼杀了石妖,令人间重归和谐平静。扩展资料:第10集胭脂出场:女孩尖叫划过夜空,千年石妖掳劫年仅十岁的胭脂,企图吸噬其体内的定海神珠,好等永能幻化人形,祸害人间。湘南派道术掌门鄂云出手制止,与石妖大战。但不敌,幸定海神珠展现异能,石妖被击伤而去,鄂云心知十年后石妖会再找胭脂,遂在垂死前将掌门信物送予胭脂,希望湘南派后人会加以保护。而经此一役,胭脂脸上留下了一块红印。十年后,胭脂凭着精堪厨艺,再加上姐姐胭霞的美貌和圆滑手腕,将父业天香楼经营得有声有色,成为京城最火红的食肆。人物介绍:1、鄂子川演员 严宽配音 吴磊一个外表俊郎,性格开朗,对胭脂、胭霞姊妹二人有过救命之恩的青年男子。真正身份却是湘南派道人的第十七代传人。而作为历代传人都有一个使命,那就是抓拿石妖。经过一番苦斗,鄂子川最终打败了石妖帮助胭脂除去封印。在这一过程中,鄂子川与胭脂也产生了相互爱慕和好感。2、胭脂演员 韩雪配音 李晔天香楼的厨娘,同时也是天下第一厨,从小与姐姐相依为命,为了掩盖额头上的封印,而被人留下一块醒目的红色疤痕。因吞下能让石妖化为人身的定海神珠而被追杀,最终在爱情的魔力下,不但战胜石妖,也修得美丽真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聊斋志异2

聊斋志异2 胭脂的大结局是什么? 聊斋志异2胭脂的大结局简述

1、少女胭脂爱上了年轻秀才鄂秋隼,闺友王氏自荐为媒,此事被王氏相好宿介得知。宿介久慕胭脂美貌,于深夜冒充鄂秋隼潜入胭脂屋内,欲行非礼,遭胭脂力拒。宿介夺得胭脂绣鞋后来到王氏家中,无意中将绣鞋失落于王氏门外。无赖毛大拾得绣鞋,并偷听到宿介与王氏谈话。数日后毛大夜入胭脂家,误创入其父房内,搏斗中将其父杀死。

2、胭脂向官府告发鄂秋隼曾夜创其室,鄂秋隼被屈打成招。后济南府复审,又将宿介拘审。宿介上书申冤,山东提学怜其才,终设巧计迫使真凶毛大供认。邑官遂为媒,令鄂秋隼迎娶胭脂为妻。


聊斋志异2 胭脂的大结局是什么? 聊斋志异2胭脂的大结局简述

1、少女胭脂爱上了年轻秀才鄂秋隼,闺友王氏自荐为媒,此事被王氏相好宿介得知。宿介久慕胭脂美貌,于深夜冒充鄂秋隼潜入胭脂屋内,欲行非礼,遭胭脂力拒。宿介夺得胭脂绣鞋后来到王氏家中,无意中将绣鞋失落于王氏门外。无赖毛大拾得绣鞋,并偷听到宿介与王氏谈话。数日后毛大夜入胭脂家,误创入其父房内,搏斗中将其父杀死。

2、胭脂向官府告发鄂秋隼曾夜创其室,鄂秋隼被屈打成招。后济南府复审,又将宿介拘审。宿介上书申冤,山东提学怜其才,终设巧计迫使真凶毛大供认。邑官遂为媒,令鄂秋隼迎娶胭脂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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