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负责控烟执法的有几个部门
好的法条离不开好的执行,一部好的控烟条例离不开一支力量充足、水平专业的执法队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深圳的控烟执法工作由交通运输行政部门、问题旅游行政部门、市场监督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航及铁路管理部门8个部门共同开展。8个部门没有专业的控烟执法科室,均是将控烟执法职责暂时划定到某一内部业务科室附带开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控烟执法的效果。
最严控烟令出台,具体的标准是什么?
一、此次修订控烟条例扩大了条例所称的“吸烟”概念——指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这意味着今后深圳禁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
二、此次条例修订专门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一百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三、根据现行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处以罚款50至500元。可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也有烟民以“未经劝阻”为理由逃避处罚,执法人员离开后,他却依旧燃起香烟。
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
——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
——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禁烟标准?
一、目的
为了做好公司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
品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机关所有区域。
三、适用对象
全体员工、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四、原则
机关禁止吸烟工作采用“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
导、严格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管理规定
1.
可吸烟区域的设定
1)
、机关划分可吸烟区域与禁止吸烟区域,可吸烟区
域包括领导办公室及指定吸烟室、吸烟点,其它场所禁
止吸烟、游烟。
吸烟室及吸烟点设定条件:
2
)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A
、设置明显的标识;
B
、与非吸烟室、非吸烟点隔离;
C
、远离人员密集和行人必经的通道;
D
、
有专门存放烟头的容器,
不随地乱扔烟头与烟灰;
E
、有专人管理,负责清扫。
3
)
、公司根据以确定吸烟室、吸烟点并制作统一醒目的
可吸烟标识。
2.
遵守事项
1
)
、应在吸烟室、吸烟点吸烟,不得在禁止区域吸烟。
2
)
、吸烟时应使用烟灰缸,禁止多人同时在吸烟室、吸
烟点吸烟,吸烟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3
)
、点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烟头应确保熄灭后放入烟灰
缸,烟灰缸中应随时保持有水。清理烟灰缸时应彻底确
认烟灰缸内物质已完全熄灭。
4
)
、废弃的打火机不得扔在烟灰缸内,各部门收集后统
一处理。
5
)
、吸烟完毕后,应清理吸烟场所。
3.
禁止吸烟区域
确定的吸烟区域以外的区域均为禁止吸烟区域。
六、处罚规定
办公室负责机关禁止吸烟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和公共场
所禁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
处罚。具体处罚细则如下:
1.
在吸烟室、
吸烟点以外的禁烟区域内吸烟的,
发现一次
罚款
100
元,同时扣其直接主管人
50
元。
2.
在吸烟室、吸烟点内乱扔烟头、烟灰的,发现一次罚
款
50
元。
3.
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罚款
200
元。
4.
对因违反此管理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
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
1.
员工有监督的权利,对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有舞弊行为、
包庇行为、执法不规范行为者,任何人均可举报,举
报人可采用电话、邮件或书面等一切形式进行举报,
监督组由厂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接到举报后严肃处理。
2.
外来人员应遵守本管理规定,警卫、被访部门负责宣
传本管理规定。
3.
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应少量吸烟或不吸烟,
公司鼓励不
吸烟。
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活动,
提
倡大家今早戒烟
按照深圳控烟令的规定,深圳吸烟者可能面临哪些惩罚?
一、如果网吧、KTV等经营场所“放纵”顾客吸烟;第一次发现,不用等你改正,执法者就可以直接“开罚”了。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五千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三万元罚款。二、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新增一项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三、根据现行《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将处以罚款50至500元。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