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设计的功能性
物体的设计制造首先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然后才能从事精神方面的创造。包豪斯设计学院的创始人格罗皮乌斯曾说:“一件东西必须在各个方面都同它的目的性相配合,在实际上能完成它的功能,是可用的……换句话说,要满足它的实际功能,应该是耐用的、便宜的,而且是美的。”产品设计的功能性原则,体现了人类务实、理性的精神,也是“以人为本”的折射。功能性原则一方面要求设计要达到效率、简便、安全、舒适等,满足人类的使用目的;另一方面要求设计要多样化,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开发。扩展资料设计基本上需具备三大精神:一、设计的主张性。设计公司必须将企业所追求的理想主张予以明确化,再转化为易懂的图形,并以最合适的题材来作为创意的表现,最后形成企业独有的价值与文化;二、设计的国际性。此指的是以本土为出发点,而不是以欧美日的观点来作为诉求,让人一眼便能感受到中国(台湾)的企业或品牌,逐渐形成好感的印象。简言之,即以本土文化为“意”,用西方美学作“形”的构成表现,来迎向国际化;三、设计的力动性。设计公司需要从正派、诚信、踏实的形象转化至创新、挑战、积极的现代企业。四平八稳的标志已不能成为企业经营的象征。如何将现代的诉求表现在标志上,则非力量与动感不可。
设计的功能是有哪些?具体指的是什么?
《辞海》中对功能是这样解释的:一为事功和能力,二为功效、作用。设计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①实用功能即是通过将设计思想转化为设计物,以满足人的种种物质需要,即重在体现设计物的实用价值②认知功能:即通过视觉、触觉、听觉等感觉器官接受来自物的各种信息刺激,形成整体认知,从而产生相应的概念③象征功能:象征功能传达岀设计物意味着什么的信息内涵,如,一辆汽车的豪华程度,不仅表现了它在实用功能方面的进步和完善,同时,还是汽车使用者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象征④审美功能∶即设计物内在和外在形式唤起的人的审美感受,以满足人的审美需求,体现了设计物与人之间的精神关系。物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能唤起人的美感,是判断其是否具有审美功能的依据。在某一设计物中,实用功能、认知功能和审美功互相渗透、互相联系,而不能截然割裂;由于设计物实用目的的差异,它们凝聚于设计中的比例会有所不同,如对于商品包装来说,轿车的认知功能和审美功能比卡车显得更为重要,这种比例的大小,并不表示次要地位的功能可有可无,而仅仅是显示了相对于其它功能的次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