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性侵养女案出现了怎样的反转?
轰动全国的鲍毓明案终于尘埃落定,官方调查结果公布,案情跟媒体最初的报道比起来,有三处比较明确的反转,一处涉及到鲍毓明。首先,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并不存在之前媒体报道的“性(xìng)侵(qīn)”。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虽然韩某某在日常生活中会喊鲍毓明为“爸爸”,但韩某某和鲍毓明的关系并不是之前媒体报道的那种养父和养女关系,而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两人其实就是在“耍朋友”,两人就是在进行正常的男女交往,所以两人也会像正常的男女交往一样发生关系,也会闹矛盾,也会卿卿我我。韩某某和鲍毓明之间的每一次发生关系,竟然都是自愿的,或者说,以现在掌握的证据来看,鲍毓明并没有强迫过韩某某,并没有违背过鲍某某意愿。其次,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韩某某年龄造假。联合调查组通过多方查证,并动用了骨龄判断的方式,证明了韩某某年龄造假,韩某某实际上是97年生人,在于鲍毓明接触前将出生年份改到了2001年,从而制造了未成年人的假象,实际上,韩某某与鲍毓明见面时,韩某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是个成年人了。再次,根据联合调查组发布的结果,韩某某在与鲍毓明交往、独自生活在南京期间,仍旧在寻找并与其他男性交往。鲍毓明和韩某某“耍朋友”的事情乃至韩某某年龄造假的事情,之前都有风声,唯独韩某某同时与多名男性交往的事情,此前一点风声都没有,联合调查组顺便公布了这一结果,简直就是让“围观群众”忍不住“吃瓜”的节奏,原来韩某某不但撒谎、不但年龄造假,还是一个备胎成群的奇女子啊。
如何看待鲍毓明回应性侵养女
“收养”万一是生意呢?如果舆论能审判,他早已被定罪量刑,可法律不是这么设计的,能否定罪量刑实际是嫌疑人和检察院之间的法律博弈,在于最终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怎样。而在法律方面,鲍是有一些优势的:他给出的事实,或许会避开法律。有件事情我们必须承认,各个地区的法治水平、环境是有差异的,而懂得规则的人不会不利用规则,所以再愤怒耶用不了知法犯法的说法,万一他全身而退了呢?这是我比较害怕的。在法律博弈当中,通常有三个事实,控辩双方的事实以及法院认定的事实,控辩双方是代表国家的检察院和嫌疑人、被告人。南风窗的报道我们暂且认定为控诉方的事实,虽然代表不了检察院,但已经是可获取的全部了,这个事实让当事人绝望,让我们愤怒。另一个事实则是回应提到的说来话长,他说没有以养父女关系相处,这不论是策略还是事实,都让人毛骨悚然。成立与否又牵扯几个问题:第一,是否办理收养登记?第二,母亲是送养还是出卖?第三,鲍是收养,还是收买,或者是恋爱?1.收养虽然是民法行为,但要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才发生公示、生效的法律效力,如果只签订收养协议没有登记,那就不存在《收养法》上的养父养女关系。2.@法山叔 提了些母亲在干什么、证据怎么落实等问题,这些我们看不到也就无法讨论,但这些不合理让我有了新顾虑:母亲老早就知道怎么办?收养之所以要登记,是为了监督、杜绝借收养之名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比如拐卖妇女、儿童以及收买行为。如果养父母关系说来话长,那这些年的异常更要捋捋清楚,孩子是无法向母亲求助,还是母亲不提供帮助,或者是明知求助无望而放弃?要是母亲一早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那就不止是性侵了。3.鲍作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曾发过关于针对幼女犯罪的文章,他显然了解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这对公诉部门来说是个难题,因为他有可能避开所有犯罪要点。比如没有收养关系,他才敢用“未来妻子”这种字眼;最初公安部门介入也有可能因此无法推进;合法性行为才有存在的可能性预谋犯罪要比激情犯罪更可怕就在于此,受害人会做什么,别人可能想过无数次了。鲍的说来话长意味着他有不一样的事实,而控辩双方之外的法院,则需要把上面这些查清楚——谁也不能用虎毒不食子来排除各种可能,在有些人眼里利益是超越一切的。最后再次声明,这种假设并没有恶意,而且的确需要查明,哪怕真不幸言中也无可奈何,如果真是交易的话,三方都知道才最恐怖。
鲍毓明事件真相揭露,现在的证据表明谁在说谎?
鲍毓明事件真相揭露,现在的证据表明谁在说谎?根据最新的调查结果表明,鲍毓明事件中鲍毓明和被他收养的那位女孩,两人都存在说谎的。鲍毓明收养那位女孩目的并不单纯,鲍毓明作为律师采取了不正规的手段收养了那个女孩。而那位女孩在明知道鲍毓明收养他的目的并不单纯,还和父母一起欺骗了鲍毓明。被收养的那位女孩,伙同父母一起篡改年龄,欺骗了鲍毓明。 根据最新的调查结果中写到鲍毓明收养的女孩,其实并不无辜,很多网友认为那位女孩非常无辜,可怜的形象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欺骗网友,想获得钱财的骗子。而鲍毓明一直成为被网友讨伐的目标,他在这次调查结果中也发现他收养未成年人,其实目的并不单纯,他作为一个律师钻了法律的空子,采取了黑色的手段收养未成年人。要说这次调查结果中表明谁在说谎,那应该就是鲍毓明收养的那位女孩。 根据长达几个月的调查结果发现那位女孩子并不受父母喜爱,家里重男轻女,在知道鲍毓明想收养一个未成年人时,就擅自改了年龄,骗取了鲍毓明的信任,让鲍毓明领养了那位女孩子。这件事调查的最后结果,也让网友非常失望,被网友一直当成受害者的人,其实早知道鲍毓明是什么样的人,还是选择了鲍毓明。 鲍毓明事件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经过调查发现两人都不是好人,而鲍毓明一直被网友称为罪人的人,在这次调查中,也发现他并不无辜。而作为这次案件的受害人被鲍毓明收养的那位女孩子,其实他并不是受害人,他早就知道鲍毓明收养未成年的人的目的是什么,他却还是欺骗了鲍毓明,获得了鲍毓明的信任,让鲍毓明收养它。而那些所谓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迫和鲍某某发生关系,在这次调查中也没有现。
鲍毓明事件终于被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鲍毓明事件终于被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是他并没有性侵养女,这个幼女隐瞒了自己的真实的年龄,而通过法律也是做出了正确的处理,处置结果是让人们都比较满意的,鲍毓明最终被判“驱逐出境”,可能人们想问为什么会是“驱逐出境”,因为他本来就是美国人。现在他也算是一个丧家犬,无处可走了。鲍毓明和韩某某很大程度是因为金钱的问题,让两个人最后开始反目,女方也是说了很多的虚假言论,谎称自己的年龄。我想说他们两个人都有问题,这是一个很考虑道德的问题,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们在不知道真相的时候总会偏向于女性的维权,但是不能说因为女生然后就故意引导舆论,谎称一些事实,如果真的上海了自己的权益就应该积极维权,但是不是真实情况的话就不能伤害积极帮助你的人,这位韩某某这么做会让真的要帮助的人无法得到帮助。 鲍毓明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并且还任职高管,但是却做出这么不雅的事情,真的让我们得考虑良好的教育下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坏人,应该加强道德的管制,约束言行。鲍毓明和他的养女确实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什么明明是养父女关系却有着那么不正当的关系,让人们感到震惊。 现在警方也是查出了结果了,也对鲍毓明进行了处罚,他也得到应该的惩罚,但是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我们更应该关注未来,也很感谢警方的积极调查,查出了真相,让我们了解到事情的真相,也没有冤枉他。但是在他知道自己并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时候,还与韩某某发生不正当得关系,应该受到惩罚。
鲍毓明否认侵害养女,反指其“恩将仇报”网友直呼:畜生不如,你怎么看?
"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不断升温,受到广大社会群体的重视。2020年4月8日,于山东烟台,鲍某回应丑闻,称其对养女绝对是极尽宠爱,使其如公主般健康成长。却没想到她竟恩将仇报!在回答是否与小芳发生了性关系这个问题上,他却闭口不应!称涉及个人隐私。网友表示怀疑,纷纷对鲍毓明的装傻卖惨的行为表现出愤怒与不信任。舆论一边倒的倾向弱小的女方。网友表示要是鲍某真的蒙受奇冤,没做过的事,肯定会为自己辩解,又何谈涉及其隐私?如女方真像自己所说的对其疼爱有加,又怎会造谣生事,诋毁自己名誉?这明摆着变相承认自己对养女做的事!老话说的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而令人感到讽刺的是鲍某曾撰文分析过性侵幼女的事件,并声称中国对幼女性侵打击不足。记者随即翻出,鲍毓明早于2011年12月1日便写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于2020年再看此文令人感到讽刺,真是贼喊捉贼,衣冠禽兽本人啊!表面冠冕堂皇,背地却做尽丧尽天良的事!这难道不是在公然藐视我国法律制度吗?而在这匪夷所思的事件背后也的确存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不足问题。让我不禁想起就在这个寒假才看过的《房思琪乐园》一书,作者曾在书里讽刺了社会与家人对少女性教育和保护的不注重性与闭口不谈,从而使有心之人钻了法律的空子,知法犯法。鲍毓明,在此事发生前,在人们眼里估计还是一个衣冠堂堂的社会成功人士。其于1972年出生于山东五官端正,身量挺拔。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才高八斗,资历高升的知识分子却犯下强奸幼女令人不齿的罪行。成为如今人人鄙视憎恶的强奸犯,一个前途光明的知识分子缘何犯下如此罪行?按理说,他因该懂得自己所做之事有怎样的后果,但却知法犯法,社会将其培养成才,他却将其作为犯罪的资本。如果再深度了解鲍毓明对其养女所犯下的罪行,相信大家也会和我一样倒吸一口冷气,义愤填膺。常人见到、听到都觉得毛骨悚然之事真实而残忍的发生在少女身上,这种感觉令人难以想象。据报道女方曾多次自杀未遂被拯救下来。三年间持续与养父发生关系。男方强壮如熊,足足一米九,200斤,而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甚至连他体重的一半都不到!可想而知,少女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是像林奕含那样自杀惨死还是最终精神崩溃?结局不言而喻。2015年四月份,40多岁的鲍毓明与养女的母亲通过网友连线,半年后其便凭借优秀的学历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取得了女方的信任。并让其母亲相信自己能把她的女儿照顾好,于2015年11月鲍毓明便带着刚满14岁的养女到北京上学。从而开始了对继女的百般虐待和凌辱,少女从此开始了比地狱还恐怖一百倍的噩梦在长期幽闭恐吓和强暴的过程中,一次偶然的意外,女孩在网上咨询到一位医生。医生通过她的描述确定这是一起强暴案并告诉她,此事应该报警。 在报完警后鲍毓明被带到警察局,没几天后却又被无罪释放。直到之后又对记者倾诉了事情后,被流传到了网上。事情迅速发酵。公安机关才再次立案,女孩的事才可以得以凭雪。《方思琪的初恋乐园》作者因被老师性侵选择自杀。而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和书中的方思琪有什么区别呢?由此可见,在我国,这种现象虽不普遍,但却不容忽视!在我国还有多少受到欺凌却无法发声的女童被这样残忍的生长环境笼罩上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就像思琪一样,连那种最庸俗、呆钝、刻板的人生都没有办法经历。希望这个社会不再出现像房思琪那样的女孩。每个女孩都能得到家的呵护与关爱,美好的活过一生。推荐大家去看一看这本书,它将社会边缘最丑恶迷乱的人性描写得淋漓尽致文字描写既令人惊艳,又使人感到悲伤,但是大家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她也曾努力抵抗绝望和痛苦。此次引起网友气愤的绝不止鲍毓明一个人对一个未成年女孩犯下不可饶恕的残暴罪行。犯罪的不仅仅是鲍毓明,还有所有因怕"纸老虎"的打击而不声张的知情者。倘若不上热搜就不办案?不上热搜就不辞职?不被群众监督就还是社会的害虫?那会有多少无辜可怜的受害者?倘若此类欺负弱小群体的事皆由舆论来求得正义,如何能保证国泰民安呢?又如何能真正地相信保护人民安全,匡扶正义的警察们呢?国家和社会都应该严查并保护弱势群体,这就要求公务人员不惧怕势力勇于为百姓谋福利。由于年幼女性没有抵抗力,力量薄弱。即使受到欺压也不敢告诉家里人。这更要求社会的重视和保护。但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对此类事件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同时也加大了学生相关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多措并举,并已取得一定成效。越来越多的女孩在自己受到侵害时,敢于发声,保护自己。相信在政府、教育部门、法制部门以及各类社会群体的共同努力下,诸如此类的恶性案件最终会被社会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