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等。
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经济性。是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
6、与环境的协调性。是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协调以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一、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
2、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查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4、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等。
二、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
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
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
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
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日志,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及律师公函,质监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等。
工程质量的特点不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的特点不包括质量波动小。工程质量特点:1、影响因素多,建设工程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决策、设计、材料、机具设备、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措施、人员素质、工期、工程造价等,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项目质量;2、质量波动大,由于建筑生产的单件性、流动性,工程质量容易产生波动且波动大。同时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偶然性因素和系统性因素比较多,其中任一因素发生变动,都会使工程质量产生波动;3、质量隐蔽性,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交接多、中间产品多、隐蔽工程多,质量存在隐蔽性。在施工中不及时进行质量检查,事后只能从表面上检查,很难发现内在的质量问题;4、终检的局限性,工程项目的终检验收无法进行工程内在质量的检验,发现隐蔽的质量缺陷。工程项目的终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5、评价方法的特殊性,检验批的质量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质量检验的基础,检验批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抽样检验的结果。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需要满足的质量标准是:符合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符合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符合各项规范标准及政府部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通过验收。【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