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美喻

时间:2024-08-26 23:46:31编辑:思创君

教师的雅称是什么?

教师的雅称是:教员;园丁;慈母。教员——港台等地区最流行的称呼;园丁——最质朴无华的褒称;蜡烛——最温馨动人的称谓;慈母——最真情感人的爱称。明清以来,一般称教师为“先生”。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辛亥革命元老、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丘逢甲等人将西学(美式教育)引入中国,创办新式学校后,便开始在“学生操行规范”里面明确将“教师”称谓定义为“老师”。但绝大部分学生约定俗成将“先生”改称为“老师”,则是从国民政府时代开始,并一直沿用至今。教师角色性质教师的角色不只是向学生传授某方面的课本知识,而是要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及教育目标、要求,在特定的环境中采用特定的教学方法,通过特定的途径来促进学生成长,教师这种角色是一种性质复杂的职业角色。一个人成长为这种角色需要经过复杂的、长期的学习过程。教师角色的性质就在于帮助学生成长;或者说,教师是促进学生成长的人。

教师的雅称是什么?

雅称有:1、先生——最历史悠久的尊称;2、教员——港台等地区最流行的称呼;3、园丁——最质朴无华的褒称;4、蜡烛——最温馨动人的称谓;5、慈母——最真情感人的爱称;6、春蚕——最纯挚的称谓;7、教练——是指导、训练和督导他人,试图完成某种使命或任务的人;8、人类灵魂工程师——最富哲理的称谓。师生地位:教师的角色地位主要通过师生关系来确定。教育活动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关系,是孰为主体孰为客体的关系。对此,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教师为主体,学生为客体。这种观点是说,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在绝对的支配地位,学生处在绝对的受支配地位。这种观点是“教师中心论”。第二,学生为主体,教师完全受制于学生的要求。这种观点是说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在绝对的被支配的位置。这种观点是“学生中心论”。第三,教师与学生互为主客体。教育活动中,教师作为一定社会的教育目的,承担起了一定的教育任务,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教育资源,对学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师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在教育活动中,学生虽然是教育活动的对象——客体,但是学生作为有一定认知与实践能力的人,也是作为主体在活动着。针对教师作为主体所开展的教育活动,学生也在这种活动中主动地认识着、实践着。学生也把教师及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所运用的一切教育资源作为认识与实践的对象。鉴于教师与学生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在现代教育思想中,人们一般认为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而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发挥着主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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