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不为庶

时间:2024-08-29 13:37:21编辑:思创君

商鞅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商鞅文言文原文如下: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译文如下: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自古以来统治人民在于信诚,一言为重百金为轻立法严明。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如今的儒士不要任意诋毁商鞅,商鞅能使法令政策坚决施行。商鞅《商鞅》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的一首七言绝句。 据宋人陈了翁《四明尊尧集》记载,王安石曾问宋神宗:秦孝公能“择术济事”(采用商鞅的建议),皇上比他怎样?可见,王安石曾自比商鞅,希望宋神宗效仿秦孝公支持变法。为此,在王安石变法期间,保守派纷纷攻击商鞅,其实际矛头是指向王安石。 于是,约在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写了这首诗,表达了他对历史人物商鞅的景仰之情,表明了自己的政治见解以及推行新法的决心。前两句是讲古代圣贤为政的风格:取信于民。这是令行禁止的根本。后二句则讲商鞅为政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取信于民,从而使政策得到实施。这首诗不是讲商鞅变法的实际内容,而是讲推行变法的风格。能否赢得民众的信任,也是关系到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作者正是从这一角度,旗帜鲜明地赞扬了商鞅这个历史上的著名改革家。 王安石以议论说理为诗,言简意丰,中肯有力。

商鞅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商鞅文言文原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鞅文言文原文翻译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的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注释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怪:感到奇怪金:古代货币单位。布:公布,颁布。具:准备就绪。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辄:就。期年:一整年。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文言知识"卒"的释义1、名词 解释"步兵",《吕氏春秋》注:"在车曰士,步曰卒";后泛指士兵,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每得降卒,必亲引问委曲。"2、名词 解释"末尾,结局",如《论语》:"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3、名词 解释"终止,尽,完毕",如《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又如:卒其事,卒时(尽时),卒读(尽读)。4、古代指大夫死亡,后为死亡的统称,如《资治通鉴》:"初,鲁肃闻刘表卒。"又如:暴卒,病卒,生卒年月。5,、副词解释"终究,终于",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卒廷见相如。""卒相与欢。"6、通"猝"(通假字):突然,仓猝。上文相当于"终于,最终。"后世启示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人物介绍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宦官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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