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物品名词解释
高危药品
名词解释:
高危药品也叫高警示药品,该词源于英文“high-risk
medication
”或“high-alert
medication”,其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提出的。将那些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称为“高危药品”,其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高危药品概念的提出引起了全球的关注,由此也引发各国对高危药品管理的研究,先后推出了不少措施防范高危药品存在的潜在风险。
临床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高危物品名词解释
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和放射性等物品的总称。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1、易燃固体: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如:红磷、硫磺、镁粉。2、自燃物品: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3、氧化剂: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如:氯酸钾、高锰酸钾、高氯酸、过硫酸钠。4、放射线物:放射性的物品,如镭、铀、钴-60、硝酸钍、二氧化镅、乙酸铀酰锌、镅片。5、腐蚀品:硫酸、盐酸、硝酸、氢碘酸、高氯酸、五氧化二磷、五氯化磷、氢氧化钠、甲基锂、氢化锂铝、硼氢化钠。扩展资料:对危险品的管理防控: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主动自发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要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承诺,实现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施动态监管,并纳入监督检查内容,作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对逾期未建立制度、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公开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