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哪些小区是公租房
义乌市是浙江省金华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多,公租房建设也日益重要。义乌市共有多个公租房小区,其中比较知名的有:五金公寓、湖州公寓、祥和苑、花园新村、南苑、桃源园等。1.五金公寓:位于义乌市稠州街道五金市场,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共有1366户,开发商是义乌市房地产开发集团。2.湖州公寓: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湖州路,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共有1052户,开发商是义乌市房地产开发集团。3.祥和苑: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祥和路,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共有1352户,开发商是义乌市房地产开发集团。4.花园新村: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锦绣路,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共有1040户,开发商是义乌市房地产开发集团。5.南苑:位于义乌市南苑街道南苑路,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共有1496户,开发商是义乌市房地产开发集团。6.桃源园: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桃源路,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共有1670户,开发商是义乌市房地产开发集团。以上是义乌市比较知名的公租房小区,可以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义乌公租房申请条件
义乌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为本市户籍(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具有低保证家庭不受此限制);3、申请家庭无车或仅限购有一辆价值低于20万元的汽车(依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汽车种类包括各类新能源汽车);4、申请家庭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每户最高不超过36平方米;5、申请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