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船招商局是谁创立的?
李鸿章。轮船招商局简称“招商局”。清末最早设立的大型轮船航运企业,也是清政府经营的第一家近代民用企业,1872年洋务派代表李鸿章招商筹办,实际上是官商合办。招集商股银73万多两,又由各海关拨官银190多万两作为资本。官拨规定分年由招商局轮船为政府运输漕米等物抵还:“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1873年正式成立,总局设上海,分局设烟台、牛庄、汉口、天津、福州、广州、香港、横滨、神户、吕宋等地。成立背景1867年在总理衙门和曾国藩的来往信件中,已到通商口岸有不少商人购买或租雇洋船而又寄名在洋商名下。这种现象使清政府不得不开放购买或租雇洋船的禁令。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商人提出由中国人自组新式轮船企业。清政府其实相当担心中国航运业会完全落入外国公司手中,以致漕粮输受制于人。因此总理衙门对当时容闳建议按西方公司章程,去筹组新式轮船企业,有相当大的戒心。总理衙门对建议批示的条件是,轮船必须为华人所有。这事一再延迟,直到李鸿章改以官督商办方式才能成事。
轮船招商局是谁创立的?
李鸿章。轮船招商局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家轮船运输企业,也是中国第一家近代民用企业,是由李鸿章发起的“官督商办企业”。1873年1月17日在上海洋泾浜永安街正式开门营业,总局设上海,分局设烟台、牛庄、汉口、天津、福州、广州、香港、横滨、神户、吕宋等地。轮船招商局的受任者与作为主要股东的商人一起管理公司。然而政策性的决定都掌握在由政府委任的官董手中。公众持股并未象西方一样,带来经营权和拥有权分离,反而股份制适应过来吸纳到中国生意传统中。轮船招商局为了吸引商人入股,有主要持股人直接管理公司分号的安排。章程轮船招商局的创办章程中表明:“轮船之有商局,有外国之有公司也,原系仿照西商贸易章程,集股办理”。在实际的创办过程中无论在集资、组织经营管理、盈利以及分配等方式上它都已经具备了近代资本主义股份制公司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