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警入警宣誓誓词是什么?
誓词全文为:“我是中国人民警察,我宣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矢志献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而英勇奋斗!”公安民警新入职时应当进行宣誓,举行荣誉仪式、执行重大任务、参加重大纪念、庆典等活动时,可以组织宣誓。人民警察宣誓仪式的基本要求(一)宣誓场地应当庄重、严肃,一般应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国人民警察警旗。(二)参加宣誓仪式的公安民警穿着警服,其他人员穿着正装。(三)举行人民警察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四)宣誓人立正,右手举拳,拳心向前,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担任领誓人,在队列前逐句领诵誓词,其他人跟诵誓词,誓词宣读完毕,宣誓人自报姓名。(五)宣誓仪式可以结合授衔、授装等活动进行。结合授衔、授装进行的,应当先授衔、授装。(六)宣誓仪式可以邀请公安民警家属或者群众代表参加。新入职的公安民警宣誓仪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或者委托承训公安院校、训练基地组织,一般在入警训练合格后、上岗工作前进行。宣誓前,应当对宣誓人进行公安机关性质、宗旨、任务、纪律、作风等集体教育。
中国人民警察宣誓词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
宣誓的誓词为,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党员宣誓词
党员宣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入党誓词共12句,表现的就是深刻认识党、激情加入党、与党融为一体、甘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心路历程。一个人认识党的过程就是不断追求真理的过程,是不断进行自我革命、破除旧我、创造新我的过程。誓词是一种必须践行的承诺,是一种即使处于“极限条件”下也要遵守的信条。在入党誓词的鼓舞下,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靠着自己坚定的理想信念,经受了种种艰难险阻的考验,甚至视死如归、舍生取义。一个个闪光的名字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征程中熠熠生辉,他们不仅以自己的生命和热血践行了入党誓词,而且他们还将自己的生命铸成了指引“后浪”前进的航标灯。加入党的队伍就要让自己的价值观同党的价值观保持一致,就要信仰党的信仰。党员干部要牢记入党誓言,对党忠诚,积极工作,升华个人精神境界,从小我到大我,从有我到无我,将个人融入组织、融入集体,融入不断追求真理的征程,融入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宏伟事业。
党员誓词内容
党员誓词内容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扩展资料入党誓词的重要意义:通过入党宣誓,可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增强党员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激励每一位党员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牢记党的宗旨,立足岗位奉献,履行党员义务,做一名称职的、合格的,无悔于党员称号、无悔于入党誓词的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同时,还可以进一步使党员端正思想态度,纯洁入党动机,真正在思想上入党,不忘记党的理想和目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章程
法官宣誓誓词 ?
法律分析: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我国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人民法院任命的法官也在此列,宣誓誓词也统一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入伍誓词
入伍誓词: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1、军人誓词,也可称作入伍誓词,在军队条令中正式称作军人誓词,是指公民入伍后在被批准成为正式军人时,面向军旗或军徽(没有授予军旗的单位使用军徽)立正右手握拳上举进行军人宣誓时的言辞和誓言,是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做出坚决履行的郑重承诺和保证。2、内容充分表达了军人对党、对人民、对祖国、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无限忠诚,充分体现了军人所特有的政治立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3、2010年6月,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签署颁发了第12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新条令将《军人誓词》修改为:“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入伍宣誓誓词
法律分析:军人誓词是: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 第十三条 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公民入伍后,必须进行军人宣誓。军人誓词是: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