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女兵

时间:2024-10-02 20:17:26编辑:思创君

女大学生征兵条件2022年标准和要求

2022年女兵征兵条件是,1、学历要求上最低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报名20年上半年的应征;2、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19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放宽至23周岁;3、符合征兵政治考核相关条件,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不得掺入不实信息;4、应征体格检查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如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等。一般来说,女兵的征兵招收对象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是当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女学生,年龄一般是17至19岁,也可以是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也就是说,女生想要参加征兵的话,最基本的学历程度的要求也是要高中毕业。如果参加征兵的女生,年龄一般最少要满17岁,不超过十九岁。如果参加征兵的女生是大学在校学生,那么参加征兵的年龄限制放宽至20岁,大学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岁。以上所说的女生参加征兵的年龄要求及学历要求都是最基本的,还有身高要求,参加征兵的女生最低不能低于158厘米。根据各位女生参加征兵报名的兵种不同,要求也不同。体重标准也是女生参加征兵的很重要的一项标准,女生参加征兵的话,体重的基本标准是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所以说,高考后想要参加征兵的话,首先要看自己的身高和体重是否符合要求,基本的要求上文已经提到了,但是根据参加征兵的兵种不同,身高方面和其他各方面的要求也不同。这些要求和标准都要看你参加征兵报名的兵种是如何规定的,各位想参加征兵的女生一定要提前了解好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女大学生征兵条件2022年标准和要求

根据最新颁布的征兵规定,2022年女性征兵标准包括;1、年满18岁至22周岁,属于普通高中毕业生,或者全日制高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在校生;2、身高158厘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的25%;3、政审合格,无不得入伍的相关疾病,比如色盲、传染病、心肺等疾病;4、五官端正,不得有染发、纹身、刀疤、纹眉等不合要求的外貌形态;5、其他征兵的基本身体素质要求。征兵体检标准为: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拓展资料: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法律依据:2020年征兵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第一条??入伍基本条件男兵:①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③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女兵:①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大学生征兵女兵要求

这个是有相关规定的,《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

  1、征集对象和范围。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2、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组织实施。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女兵征集工作在省级统一组织,或在地市级统一组织,或划片集中隔年轮换组织。县级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4、在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中确定预征对象。按照总参、总政、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的程序和办法,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确定工作与男性应届毕业生同步进行。年底征集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女青年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参加省或地市组织的女兵征集,依据其综合评定分数高低,与其他应征女青年统一衡量。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学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以根据征集公告直接前去报名应征。

  5、发布女兵征集公告。冬季征兵开始前发布女兵征集公告,重点说明女兵征集条件、程序方法,明确报名时限、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征集公告要在报名前至少一周时间发布,并在普通高等院校醒目位置张贴。

  6、报名组织。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设立应征女青年报名站,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织实施。在征集公告明确的报名时间内,对前来报名应征的女青年,均要予以受理。

  7、查验证件。应征女青年报名时,大学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在校学生需查验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8、初审。报名时,公安部门人员负责审验应征女青年的户籍、年龄;教育部门人员负责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审验学历。户籍、年龄和学历符合条件者参加身体初检。

  9、身体初检。体检人员负责应征女青年的身体初检,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

  10、体检对象确定。身体初检合格者参加体格检查。身体初检合格人数超过征集任务数3倍,可根据身体素质评定分数和学历评定分数加上政治面貌和年龄得分后,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上站体检人数可以控制在征集任务数的3倍以内。

  11、体检组织。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征兵体格检查工作。设置封闭式体检站,体检现场切断有线电话,设立无线电话干扰器。体检现场邀请纪检监察和新闻媒体部门参与监督。

  12、身体素质评定。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身体素质评定。设定身高合格值、视力合格值、体重标准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身体素质打分。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具体标准: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视力合格值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体重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15分。

  13、学历评定。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女青年的学历情况进行评定打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

  14、面试考查。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面试考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查。对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进行考查评定,考查组成员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现场公布。每人面试考查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15、综合评定。将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三项分数相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15分,年龄22岁的加10分,21岁的加20分,17至20岁的加30分。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分数。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把能够纳入预定新兵范围之内的确定为参加政审人员。

  16、政审组织。确定政审的应征女青年,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政治审查。

  17、身体复查。定兵前,组织对预定新兵进行身体重点科目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预定新兵资格。

  18、审定新兵。由组织征集的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择优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19、预定新兵名单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及各项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对举报和反映有影响定兵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以及政治审查、身体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根据后续的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20、入伍手续办理。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21、优先征集对象。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非子女等亲属不在优先征集对象范围之内。

  22、优先征集审定。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由烈士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军队干部子女,由干部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女青年应征报名时提交证明函。组织征集的省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优先征集政策的青年,取消其优先征集资格。

  23、优先征集办法。享有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初审、初检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参加面试考查、综合评定打分,直接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预定新兵名单公示时,优先征集对象按其优先类别,在得分情况栏中注明“烈士的子女、烈士的同胞姐妹或部队干部的子女”。

  24、监督检查。征兵期间,上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和定点督查等形式,对女兵征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5、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出具优先征集虚假证明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擅自篡改初审、初检、体检、政审、面试考查等结果的,私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有吃拿卡要行为的,对坚持原则的工作人员进行诬告、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学历、出具虚假优先征集证明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已经到部队的作退兵处理。


大学生女兵参军条件

1、大学生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3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女生高分别不低于1.60米。双眼裸视不低于4.6。2、面试考查阶段,由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面试考查组。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接受考查评定,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最后分数,并现场公布。3、以及军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接受范围。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必须达8级以上)。综合测试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大学期间累积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扩展资料: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女兵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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