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儿诉华为logo侵权败诉了,你认为香奈儿这种行为算碰瓷吗?
算。从视觉上看,香奈儿的商标与华为的并不相似,而且华为是一个科技企业,而香奈儿是奢侈品品牌,两者从市场上来讲都不是一个领域上,香奈儿诉华为完全就是无稽之谈。其实这场纠纷始于2017年,当时华为曾向商标机构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批准注册其计算机硬件商标,商标是由垂直半圆组成,从视觉上看像是两个字母U合并组成,竖看整体又像字母H,对于华为来说,很有代表意义。而香奈儿对此表示反对,香奈儿认为,这个设计与它的商标双“C”很相似,但是,在2019年,商标局驳回了香奈儿的意见,认为两个商标不存在相似形态,也不会在公众心中造成混淆。之后,香奈儿又在卢森堡法院对这一裁决提出质疑,但依旧被驳回,香奈儿败诉。商标是企业很重要的一个标志,也是企业文化,在国际贸易上,也很注重对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对于香奈儿是这种行为,我只能说无中生有,故意碰瓷。假如就如香奈儿所说,双C就是抄袭,侵犯知识产权,那么下面这些标志,香奈儿是不是都要去告一遍呢?最后,我想说的是,香奈儿的行为就是没事找事,我们要正确对待市场竞争中得摩擦。香奈儿的行为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两者之间,多多少少会有些相似的影子,但是至于是否侵权,还是得看观众是否从认知混淆中获得收益。就如网友所说,看到华为的logo,让人联想到的是插座,谁能够想到你香奈儿呢?香奈儿还是好好做自己的品牌吧,不要无中生有,要正确的进行市场竞争贸易,本就是不同领域,何必要拉踩对方呢?
香奈儿诉华为logo侵权败诉,你怎么看商标和logo的侵权事件?
4月21日,据英国BBC报道,法国奢侈品品牌香奈儿起诉华为商标侵权的行为被法院判决失败。我觉得香奈儿和华为的商标并没有任何的相似,香奈儿败诉也是必然事件。 如上图,就是法国奢侈品品牌香奈儿的商标,采用了“双C”的设计,下面也用英文写着他们品牌的名字,总体来说还是很时尚和大气的。 上图左边就是华为的商标,右边是香奈儿的商标。两者还是有些非常明显的区别的。首先,华为的商标采用的是两个“U”相交,而香奈儿采用的是两个“C”相交。其次,就是华为的商标开口是上下都方向,而香奈儿的商标则是左右的方向的。最后就是两个品牌采用的线条区别。华为采用的线条相对较细,整体看起来非常的纤细。而香奈儿的商标的采用的线条较粗,整体比较大圆润。 对于采用这种设计的品牌也不在少数。比如上图左边的图案,就是奥迪的车标。他们采用的也是交叉在一起的,也是经常被采用的一种设计,但是香奈儿却没有去起诉他们的侵权,也可以看出来这次香奈儿起诉侵权是一种非常不合理的行为。 香奈儿这次的起诉行为也是对华为有一定的好处的。虽然耗费的时间长了点,但是借用香奈儿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华为也起到了打开市场的作用。而且,香奈儿作为国际知名的奢侈品品牌,经过多年的发展拥有的客户和忠实粉丝都是非常可观的。华为在国内很有名,国际上相对差点,所以,香奈儿这样的行为无疑就是给华为做了一个免费的广告,也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香奈儿诉华为商标侵权案败诉,怎样的行为才会被认定是侵权行为?
香奈儿诉华为商标侵权案败诉,怎样的行为才会被认定是侵权行为?(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3)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什么是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 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 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 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香奈儿起诉华为商标侵权,你觉得这是在碰瓷吗?
就在4月21日,法国一著名奢侈品牌香奈儿与中国华为关于商标侵权案的结果终于出来了。这场在2017年就开始的拉锯战最终在2021年一香奈儿的败诉所结束。整个过程的经过大概是:在2017年,华为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旗下的一个计算机硬件商标,但是就在通过前,香奈儿看到这个商标之后,便向该欧盟局表示该商标的设计与香奈儿的标识相似,最终被商标局驳回反对。但是,香奈儿并没有就此放弃,它转身便在卢森堡法院对华为又提起了上诉。最终这场起诉在经历了四年之后,终于以香奈儿的败诉为终止。并且欧盟综合法院裁定的结果是:确实存在相似,但外观差异过大,并不会引起受众的混淆。 相信大家对于这个logo都非常的好奇。如果您使用过华为的智慧生活产品的话,那么你就应该知道这个logo!这个logo是由上下两个 U拼接而成的。看起来就像华为的首字母H一样。我想,就作为一个外行人来看,也觉得这两个商标真的没有任何的关联。所以我认为这件事可以说是一次大大的碰瓷了。那么为什么香奈儿一定要去打这一场官司呢?我想这可能是为了出于影响华为业务的的正常运行吧,但具体的事情我也不懂。 在产权保护相关事项宣传之后,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最容易被抄袭的logo、字体等等,也被所有人开始重视。这其实是一件让人感到开心的事情。因为知识产权对于一名艺术工作者来说真的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原创原本就是艺术工作者最重要的一个能力。对于很多艺术工作者来说,作品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以能够保护自己的作品真的是一件让人感到开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