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坠湖尸检

时间:2024-10-10 12:39:35编辑:思创君

消失的公交——北京公交车灵异事件

“一生这么长,灰心有时,挫败有时,但终归还是丰富有趣的事物占据更大的部分。一步一步走过去,什么也不要说,不流泪,不抱怨,不惶恐,沉默里有大力量。”接下来,跟随我一起来灵异故事看看北京公交车灵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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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1995年,北京发生了一件非常轰动的灵异事件,在圆明园出发的330路公交车离奇失踪,隔天在找到这辆公交车时,一系列奇特现象让人惊悚,至今,这个案件还未得到破解。哈秀我和你一起来了解,发生在1995年北京的330路公车闹鬼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在1995年11月14日深夜,天气异常的冷,风也很大。在圆明园开往香山方向的小路上,只有一辆末班车在缓缓行驶。由于是末班车,并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位年龄偏大的司机和一名年轻的女售票员,还有一对年轻夫妇一位年纪老迈的老太太和一个年青的小伙子。在十一月的北京深夜是非常寒冷的,特别是在这么偏僻的路段。因此,车上的人并没有过多的交流,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

公车刚过北宫门车站没多久,售票员就看到有两个黑影在向公车招手。于是,车停了下来,两人穿着清朝官服样子的长袍,中间架着一个头发散乱看不清面容的男子。大家都被吓坏了,各个神情紧张,脸色发白,而售票员则轻松的对车上的

乘客说,大家都不要怕,他们可能是在附近拍古装戏的,大概都喝多了,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大家听她这么一说,也都恢复了平静。只有那位老太太还不断的扭头,神情严肃地看着坐在最后面的三个人,车继续前进着……

大概又过了三四个站,那对年轻的夫妇下车了。突然,那位老太太站起身子,发疯似地说小伙子偷了她的钱包,要他跟她在前面下车,要到前面的派出所理论去。大家对老奶奶突然的发飙很是茫然,小伙子更是莫名其妙,便随她下了车。一下车,小伙子还没来得及跟老奶奶理论,她就紧紧拉住小伙子,颤抖地看着他说:窗户的风把那两个穿祺袍的人下身吹了起来,我看到他们根本就没有腿!

他们马上到派出所报案,但是被警察当做是神经病轰了出来。隔天,公交车总站也到派出所报案,说昨晚330的末班车上一名司机和女售票员离奇失踪,公车也不见踪影。这才引起警察的重视,派出所马上派出人手在香山到圆明园这段路搜索。

最后,居然在距香山100多公里的密云水库附近找到了失踪的公共汽车,并在公交车内发现两具已严重腐烂的尸体。

这件事让很多人感到不解,发现的尸体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已经严重腐烂了,而且经过尸检,证实这并不是人为的。还有老太太的说辞更是让人感到惊悚。后来,警方严格检查当天各个通往密云的路口监视器,却什么也没发现。据公车总站的工作人员说,公交车不可能在开了一天的情况下还能开出100公里。因此,警察对公车的油箱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车油箱里面根本不是汽油,而是鲜血。


北京公交车神秘失踪案是真实的事情吗?

应该是虚假的。这种事情即使真的存在媒体也不会大肆报道,甚至会封锁消息。而且新闻报道根本就不会和鬼怪扯上关系。再者就是,版本一对细节描写的很清楚,那请问这篇文章到底是以谁的口吻写的,司机,售票员和后来上车的三个乘客都已经消失了,老太太写不出这样的文章,就算是叙述这件事,那做笔录的也肯定在相当程度上加入了自己的主观色彩。而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就更不用提了,在这件事上他自己都是后知后觉,他的所见所闻也不过是老太太的片面之词。此公交在网上有一个灵异事件,其实并非如此,只是一传十十传百把故事改编成了灵异事件,以前是330路车。事件经过:1995年11月14日深夜,夜已经很深很冷,风也很大.一辆公共汽车缓缓驶出圆明园公交总站,慢慢地停靠在圆明园南门公交车站旁边.这已经是当晚的最后末班车了.车上有一位年龄偏大的司机和一名年轻的女售票员,车门打开后上来四位乘客.一对年轻夫妇和一位年纪老迈的老太太,其中还有一个年青的小伙子。随后新闻报道了:那班公交车在开到一个山地时突然坠毁山下,车上司机和一个乘客遇难。。。而那个遇难乘客就是那2人抬的死者。至于那2人是用什么手法自己逃脱并让车掉到山下去的,我不记得了。反正凶手是制造了一个被杀人坐公交车意外死亡的事件以摆脱自己罪行,而那个救女孩下车的老头则是著名的法医某教授。第一:发现的公交车不可能在跑了一天的情况下还能开出100多公里,警方更发现车油箱里面根本不是汽油,而是鲜血. 第二:更让我们不解的是,发现的尸体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已经严重腐烂,就是在夏天也是不可能发生,经尸检证实并不是人为的. 第三:经警方严格检查当天各个通往密云的路口监视器,什么也没发现

尸检报告结果出来了还需要肇事司机签字吗

交通事故死者的尸体检验报告无需肇事者签字。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一条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这尸检报告家属可以不签字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尸检报告必须由家属签字后方可进行尸检的,尸检报告家属签不签字并没有强制性的,可以不签,但是不签字视为拒绝尸检,一切责任需要由家属承担。但是根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非正常死亡的,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尸检并通知家属到场。有关尸检报告家属签字的法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进行尸检。尸检应在死后48小时以内,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病理解剖技术人员进行,有条件的应当请当地法医参加。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当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不赔医药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
二、机动车都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
三、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诉讼是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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