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什么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涵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循行政法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程序合法, 至少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落实这一原则的是回避制度。二是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争议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是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 决定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什么提高行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各级政府承担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政府依法行政和治理的能力水平,是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因素。这就要求必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效能,更好地适应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意义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意义: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的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1、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2、调整行政组织结构,加强宏观调控部门,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养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3、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部门间的职责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同一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政府职能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职能运行的法制化。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什么和组织结构
法律分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14)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15)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16)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