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7 06:54:28编辑:思创君

董事长与总经理权限

法律分析: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下辖的机构,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及股东会。董事长的权限如下: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及第一百零九条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总经理的权限如下: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总裁,董事长,总经理在分别行使什么权利,谁是实际老板?

我们先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公司是谁的? 1、董事长 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是属于全体股东的。股东持有的股权越多,享受的权利就越多。股东会成立一个董事会,来商量着管理公司,探讨公司的重大决策。董事会当然也需要一个头头,这个通常是按照持有股权份额尽心投票的。比如某个大股东拥有51%的股权,那如果他投自己当董事长,那即使其他人都反对,也是无效的。 董事长是董事会推选出的,管理公司重大事物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只要制定公司的发展目标,战略方向等,主要抓宏观。比如公司总经理就是董事会聘任的。而通常情况下,为了把握公司发展方向,公司大股东也就是实际上的老板,会亲自出任公司董事长,管理公司,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2、总经理 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管理公司日常经营事物的管理者。在我国,总经理通常就代表着CEO,也就是首席执行官。他们是公司具体事物的决策者,负责执行董事会决定,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发展目标,一般总经理也是董事会成员。但如果总经理没有公司股权,那也就是一个高级打工者。 3、总裁 在我国的《公司法》中是没有总裁这个职务的。在很多影视剧中,经常有各种霸道总裁之类的剧情,掌握着公司的大权。但实际上,总裁只是协助CEO处理日常事物的管理者。如果公司事物比较多,那公司还会有很多副总裁。比如微信之父张小龙就是微信业务的副总裁,任宇昕是负责腾讯 游戏 业务的副总裁。 总裁不是一个必须设置的职位,所以很多公司都没有总裁,只有总经理管理公司事物。 如果按照职权排列的话,那就是: 股东大会》董事长》总经理/CEO》总裁 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俗称“董高监”,这是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一本书也写不完,既然是封闭性问题,简单介绍一下概念就可以了,不一定严谨,但是为了好理解,就用通俗语言来表述了。 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是三权分立,互相监督制衡,以防止一股独大、一言堂,导致企业走偏。主要的治理方式是“四个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经营班子会议)、监事会。 股东大会权力最大,选举产生董事,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任免经营班子成员(简称高层管理人员),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层面的大事。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一般都难以发挥作用,暂且不表。总经理办公会(经营班子会议),研究如何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大事和日常经营行为。 所以,最高权力机构应该是股东大会。但是,最高权力机构总要有“代言人”,其实就是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董事会。那么,董事会谁主持工作,就是董事长。所以,董事长是最高权力人。一般来说,董事长是最大股东人或最大股东代表。但在一些职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上市公司,比如,阿里巴巴,马云并不是最大股东,但他可以作为董事局主席,这个有由董事会来研究决定,因为很多大股东只是战略投资,并不想直接接入公司管理和运营。 还有就是公司创始人创造的内部制约机制,比如,强哥的股票在投票时一票等于20票。比如,有些公司设置的“毒丸”计划,就是如果不让我当董事长,这个公司就玩完。还有前几年野蛮人敲门的事件,就是宝能收购万科,要罢免董事长等行为,都有一套内部机制在制约。 总之,董事长,应该是公司的最大权力人,很多时候是代表董事会说话。在董事会上投票中占有绝对优势,比如,大股东本人或者大股东代表,本身就占有投票股比绝对优势。 总裁和总经理是高管,即: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这些人,俗称是职业经理人,是由董事会选聘的,不是股东大会选举的,由董事会任免,经常看见董事长直接让总经理滚蛋的镜头。总经理和总裁执行董事会的决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履行职责,比如,很多金额的投资,总经理办公会就可以决定,比如中层人员的任免,总经理办公会就可以决定,等等。 总裁和总经理,很难区分,只是叫法不同。但在现实中,也有不同的含义。比如,集团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总裁。如果股份公司是集团公司下面的一个公司,总经理要大于总裁。 在国有企业,又更加复杂了,有“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区别,即: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厂长办公会,与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矛盾。目前,从管理体制上,已经逐步理顺,管理更加流畅。比如,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肩挑,就有效解决了企业领导权的问题。比如,党委会的前置程序,就决定了党委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对经营权把握的问题。党委会先研究这个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党的政策、符合环保要求、符合产业导向,然后再交由董事长去表决,交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操作措施。 不知道,这几个概念,说明白了吗? 为了回答好这个问题,这几个职位的名称我们先理解和界定一下,然后在谈他们分别行使什么权利,并回答谁是老板的问题。 我们就从公司从高到低的职位一一解释。这里的解释仅仅针对稍有规模的公司进行说明。 一、董事长。 大家知道,公司的最高层是股东大会,是有所有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通过选举,成立董事会,而董事会则代表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各方面的权利,主要权利之一就是经营权。无论任何组织,都应该有一个“头”,或者领导者。董事会也是如此,而董事长就是董事会的头。如果有多个公司组成的组织,会产生多个董事会,也会有多个董事长。这么多董事长,在一个组织里谁说了算?于是多个董事长又会派生出另外一个头衔,那是董事会主席。 董事长这个名称在《公司法》里有据可查,是一个正式的名称,而非坊间、民间的叫法,它是一种正式的职务。 二、总裁。 总裁的头衔很有意思。在《公司法》里找不到这个名称的踪迹,换句话说,总裁并非一种官方的正式名称,它存在于坊间、民间,再换句话说,它是一种荣誉、名誉,更多情况下还是一种虚职。但在很多公司,都能够在它们的组织架构里找到这个职位的名称。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总裁这个名称比总经理这个名称更有派头,于是很多公司就使用了总裁这么一个虚职的名称。这里分几个情况来说明一下:一是当一个公司里是夫妻当家的时候,他们中一个人是董事长,另一个则是总裁,而总裁又担负着总经理的职能和职责。还有一种情况,是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就他/她一个人,这个时候总裁只是一种叫法而已,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刚才说了,之所以这个名词存在,是因为它象征着一种荣誉、名誉)。还有一种情况,是董事长是一个人担当,总经理是另外一个人担当,担当总经理的人或许是股东或许是什么特殊关系,但却不适合做总经理的职位,于是就拔高一个头衔 - - 成了总裁,再招聘一个人或空降一个人或内部提拔一个人过来做总经理,这样,就等于总裁比总经理要高。 三、总经理。 总经理,和董事长一样,是《公司法》里有据可查的一个职位,是官方的、正式的。总经理,一般来讲,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整个公司的经营与运营工作。总经理一般由董事会甄选和任命。 四、它们的权利。 1)董事长的权利。 董事长作为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也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其职责范围限于董事会之内,并不负责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但总裁、总经理或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因为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总裁、总经理、CEO职务的最高权力。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董事长都会向下越过总裁、总经理、CEO隔级指挥,发号施令。 2)总裁的权利。 如果总裁和总经理是同一个人,总裁和总经理的权利则是一致的。这时候它的主要权利就是经营和运营的管理,如果有授权,还能确定公司的战略和战略方向。一切经营的结果都会指向它。 如果总裁和总经理分别由两个人承担,那么总裁就是总经理的后台,只是总经理要按照总裁的“旨意”行事,比如战略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这个时候,要么就是总裁大撒把,不管具体事宜,要么就是把总经理当做一个傀儡。这要看公司的整体文化和授权机制了。 3)总经理的权利。 总经理的权利,从官方正式的意义上讲,就是被董事会授权后行使所有与经营甚至运营有关的权利,它是经营的头或者最高领导者,从这个意义上讲,董事会、总裁一般不会干预总经理的任何决策,除非出现意外,需要董事会或总裁出面解决或协调。总经理干得好,继续连任,干得不好,随时拿下。如果从现实的意义上讲,董事会对于总经理的授权都是有很大水分的。真正的权利都掌握在董事长的手里,于是总经理又成了一个听话、听令的总经理。这也是国内一些企业的通病,决策权、经营权、运营权混杂在一起,那些限制性文件都变成了一张张空文。 五、谁是老板。 至于谁是老板,不好讲。 通常情况下董事长是老板。 有时候出于某种特殊的关系,总裁是老板,董事长是一个虚职,因为不管具体的事宜。 如果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三方各有人分别担任,总经理是老板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是一个人担当,那谁是老板,明眼人一看便知。 当然,如果是国企,他们谁也不是老板,真正的老板大家都知道。 小结:现在的实际情况其实是有些变化的。搁在十几二十年前,董事长、总裁、总经理都是一锅粥,权利权益都搞不清楚,错位错权的情况屡见不鲜。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严谨,对经营的严肃性,股东的增加,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的权利之间的职能、职责、权利比原来要清晰得多。不过,一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或许还在延续这以前的老习惯、老观点。现实的情况比较复杂,比我说的情况要复杂的多。

建设工程总投资与建设工程造价的区别?

建设工程造价:就是盖房子的钱。施工的费用。建设工程总投资:包括了盖房子、地价等等。建设单位才会有用这个。在讨论建设投资时经常引用工程造价这个概念。在实际应用中工程造价还有另外一个含义,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和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安价格建设工程的总价格。介绍建安工程造价全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指采暖、空调、电气、照明、电梯、(水、燃气、通气)管道设备与机械的安装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固定资产投资额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

建安工程造价和总投资的区别是什么?

建安工程造价和总投资的区别一、定义差异1. 建安工程造价建安工程造价,全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总造价,是建设某个工程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是建设项目投资中的最主要的部分,包含了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 总投资总投资是指开办某个项目,进行建设的所有资金投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建设期利息等。二、涵盖范围1. 建安工程造价建安工程造价主要涵盖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其中,工程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是建安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间接费主要包括管理费、计划利润、税金等,是建安工程造价的附加费用。2. 总投资总投资的范围则更为广泛,除了包括建安工程造价,还包括了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其中,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包括生产性设备和工具的购买费用,以及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的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联合试运转费、勘察设计费等。三、管理目标1. 建安工程造价建安工程造价的管理目标主要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建设效率,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通过对建安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投资浪费,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 总投资总投资的管理目标则是为了确保项目的总投资额在预算范围内,并尽可能地降低总投资成本。通过对总投资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可以有效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实现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总结建安工程造价和总投资是建设项目投资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定义、涵盖范围和管理目标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建安工程造价主要关注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管理和控制,而总投资则包括了更广泛的范围,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在实际的项目建设中,应根据具体的需要和目标,对建安工程造价和总投资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以实现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子公司名字可以跟总公司名字一样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与总公司不一样,但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子公司名称可以和母公司一样吗

法律分析:子公司名称不能和母公司一样。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母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以母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海外经济实体进行有效控制的总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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