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

时间:2024-11-20 17:50:10编辑:思创君

申请美国L1签证需要什么条件

    L1A是给跨国高管或者经理人的一种工作签证。随着EB5投资移民审理时间的延长,以及排期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大陆投资人转而考虑EB5以外的方式入境美国工作,和我一起来看看申请美国L1签证需要什么条件。    L1A申请的“四要”   1)要有合格的跨国关联公司关系   这就是上文提到的公司要“跨国”。L1A申请不只是美国公司的事情。虽然申请的递交人是美国公司,但是L1A申请中必然涉及一个海外公司,且该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要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   这里又引申出两个关键词:“关联”和“公司”,经常被问到,到底什么样的美国公司是符合L1A要求的公司。很多客户担心自己公司的LLC形式不符合L1A的要求。这点担心大可不必。L1A对于美国企业的形式要求是比较宽松的,允许包括INC形式的公司、也包括LLC形式的企业,甚至还包括合伙、信托、基金等。LLC形式的企业不仅符合L1A的要求,也满足EB1C的要求。至于“关联”的要求,如果申请人的公司有比较复杂的公司结构设计,孟小洁律师建议就具体的情况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L1A定义下的“关联”公司基本包括:母子公司关系以及姐妹公司关系。姐妹公司包括由同一个母公司控股、由同一个个人控股,或者由一群个人按相似的比例控股的公司。   2)要有一年全职的海外高管经历   找到了符合条件的海外公司之后,L1A申请人还要注意,您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中,有至少一年在该海外公司的高管任职经历。这一年的海外高管经历必须是实打实的。首先,必须是全职的高管工作经历,这一年的时间不包括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的时间,而且这一年的海外经历必须符合“高管”的要求。如果申请人之前并不担任管理职务,只是在最近一年间升职,那么可能不符合这个要求。或者海外公司的规模本身很小,那么证明海外的高管经历也将是个挑战。    3)要赴美担任高管职务   既然是跨国高管的调动,那么这位申请人不仅需要在海外是高管,入境美国后也需要是高管。对于新设成立的L1美国公司而言,证明这点主要通过公司的商业计划书。对于运行1年以上的L1美国公司而言,这就需要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仔细考察公司的运营情况和人员结构来判断,并没有一刀切的标准。    4)美国公司要有经营场地   L1A申请不仅适合于已经运行中的美国公司,也适合刚刚设立的美国公司。不过,对于新设立的美国公司而言,如果要为申请人提交L1A申请,那么在递交申请的时候,必须已经有经营场地。有经营场地不是指美国公司有意向租下某个办公场地,而是说,必须已经租下或者买下合适的办公场地。有的申请人问,那万一L1A没有批下来怎么办?孟小洁律师提醒L1A申请人,在签订办公楼的商业合同时,可以考虑和房东协商,加入相应条款,说明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L1A批准,那么合同如何提前终止。    L1A申请的“四不要”   好了,说完了L1A需要些什么,那么接下来孟小洁律师在此澄清下哪些是很多申请人印象中L1A也许需要,但是实际上不需要的。    1)不要求申请人是海外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任一公司的股东   美国的公司法律制度下,没有“法人代表”这个概念,更不会将其标注在营业执照上。如上所说,L1A申请人在海外公司是高管,将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那么就符合L1A的职位要求。   同样,L1A关注的是“高管”与否,而非股东与否。L1A的申请人既不需要是海外公司的股东,也不需要是美国公司的股东。符合L1A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完全不占公司的任何股份,符合高管要求即可。而担任公司股东的申请人,如果没有证明自己同时是高管,即担任行政管理职务,那么并不符合L1A的要求。当然,如果L1A申请人既是股东也是高管,这也是可以的。    2)不要求最低投资额   申请L1A的美国公司,没有最低的投资额限制。如果是新设L1,注入资金的多少取决于所在的行业,移民局主要考察初始资金和盈利预测是否能够合理支持公司第一年的运行。孟小洁律师建议申请人就该问题与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沟通。    3)不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的业务领域一致   申请L1A的美国公司并不一定要从事和海外关联公司一样的业务。不过,孟小洁律师在实践中看到,很多L1A美国公司的业务多少还是会与海外公司的业务有一定关联,尤其是初始阶段。这并非是法律的要求,只是对很多申请L1A的公司而言,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开始,是比较合理的商业操作方法。如果申请L1A的新设美国公司从事与海外关联公司完全不同的业务领域,那么在商业计划书中说明业务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将是申请的一个重要方面。    4)不要求申请人英文流利   L1申请人如果英文流利自然很好,但是即使不懂英文,只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说明可以在必要时有人员提供翻译,那么也是可以的。L1A高管的重点在管理,语言不是障碍。   L1A以及EB1C因为部分标准的抽象性,如果只是望文生义,会被误认为成本低、很容易,但其实有不少隐含的要求。此外,L1A新设公司的条件相对宽松,重点看计划,但是L1A延期却对美国公司有实质考察,进一步通过EB1C申请绿卡也需要美国公司的成功运营。这些要求在移民局的过往裁决中会体现,形成案例法。所以,提醒各位L1A申请人,在寻找移民律师的过程中,找到对法律理解准确,熟悉移民局案例的律师,将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帮到申请人。

美国l1签证条件

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美国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发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1)L1申请条件如下文所示:1、必须在国内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没有行业的限制;2、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不提交个人所得税);3、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L1签证有效期是七年,一年以后可以申请绿卡。2)L1优势:1、对申请人没有投资方面的要求2、L1签证持有人,可以申请通过EB1的方式来获得绿卡。需要申请人在美国开展属于自己的商业,雇佣810人以上的美国合法劳工。3、L1签证持有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投资在美的项目创造就业以换取永久居住权,可以自行管理自己的投资并作出相关决定。L1签证可以分为多次往返签证或一次性签证,L1来美后,可在一年后申请第一优先移民,不需要经过复杂的劳工证批准,也不需要绿卡排期的等待,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名额限制。所以,L1签证不仅仅是企业界人士和相关人员来美的捷径,还为取得绿卡另辟蹊径。法律依据:符合美国《移民与归化法案(INA)》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


美国移民L1签证与EB1C签证对比介绍

  L-1来美任职,可在一年后申请EB-1C移民,直接拿没有条件限制的永久绿卡。L-1A批准后全家即可登陆美国享受绿卡待遇,周期仅为4-6个月。一旦EB-1C获得批准,受益人与其直接亲属将得到没有条件限制的永久绿卡。   但是在EB-5申请中则必须经历一个临时绿卡的阶段。一旦EB-5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可以申请身份调整,与EB-1C不同的是,申请人获得的为期为2年的临时绿卡。   为了去除两年限制的条件,申请人和他的直接亲属需要在临时绿卡过期前的90天内提交除去条件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符合EB-5投资移民关于成立企业和雇佣美国工人的全部要求。    【二、金额要求】   在EB-1C申请的审理中,美国移民局通常只关注海外公司和美国境内公司之间最初的投资和资金流动。但是,移民局并未对这个投资的数额做出任何硬性的要求。   我们一般建议客户的最初投资达到10万美元即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公司后期在EB-1C申请中也获得了移民局的批准。EB-1C对于投资资金来源没有合法性的要求。   在这方面,EB-5因其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用以增加美国工人(即美国公民,永久合法居民和庇护者)的就业机会,所以对资金的要求更为严格。申请的投资金额至少为50万美元,有的投资模式要求至少100万美元。   在EB-5申请中,通过非法手段比如犯罪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的资产不能被用作EB-5的投资。在实际操作中,移民局会非常严格的审查投资者的资金来源。    【三、办理速度】   从程序上来看,EB-1C是第一优先,EB-5是第五优先,名列最后,并且EB-1C没有排期。所以EB-1C不需要像EB-5一样,先拿临时绿卡(I526通过之后),经历两年临时绿卡后,然后通过再次审查(I829解除条件)才能拿到永久绿卡。   因此,EB-5投资移民可能会相对历时更久和更多不确定因素,通常从开始申请到最终成功拿到永久绿卡,顺利的话需要4年半到5年的时间。   EB-1C由于没有临时绿卡阶段,是一步到位的无条件绿卡,没有那么多麻烦事,一般1到2年左右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四、雇佣人数】   移民局对于EB-1C没有雇佣人数的明确要求,在美国刚刚设立公司申请L-1A,第一次续签时只要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即可。在之后的续签中,可以根据所属行业和运营情况酌情增加雇员,在我们客户中,有2-3个雇员成功续签的案例。   在办理EB-1C前,美国的这家公司需要雇佣最少7个工作机会,有3层管理架构。但是不需要一次性从刚开始就满足雇佣人数,可以逐渐增加,的方法是在申请EB-1C的前一个季度开始增加雇佣。   EB-5成功的关键之一是能够证明至少雇佣了10名全职的美国工人,或者如果申请人投资在区域中心项目中,申请人需要证明至少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    【五、营运风险】   EB-1C没有“AtRisk”的规定。申请人自己负责美国企业的营业与管理,企业建立、运营、资金安全由申请人自己掌握。   对于EB-5,移民局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有风险”AtRisk”,目前区域中心项目数量众多,鱼龙混杂,项目丑闻频出。EB-5申请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一般没有管理权,如果一旦区域中心未能按照商业计划运行,申请人没有办法干涉,通常区域中心投资都是以有限合伙的方式呈现,每个EB-5投资人的投资仅仅占很小的比例。   因此投资人对企业没有进行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创建者通常可能又是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者,创建者可能实际投资很少但却占有很大的股份,具有资金被转移风险。    【六、退出机制】   EB-1C不用和其它投资人互相影响,退出简单,拿到绿卡后可以立马辞职。生活工作、资金随意支配。   EB-5会和其它投资人互相影响,需要清算,资金被卡住,也可能已大幅缩水,项目可能以超低价出售。    【七、报税】   L-1签证赴美阶段不需要将中国的财产资产向美国报税。而EB-5拿临时绿卡赴美时即需要报税。    【八、办理人数】   若美国子公司在人员、资本额达到一定规模,可同时办2-3个经理(家庭)移民,随着美国公司的不断壮大,还可为更多中国申请人办理L1签证、甚至还能为中国留学生提供雇主担保申请H-1B和EB-2,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而EB-5投资50万美金,只能办一个家庭。   总的来说,L-1A转EB-1C是企业家赴美发展并移民的捷径,也是目前移民美国的主要途径。移民要趁早,这句话永远是真理。想想最早EB-5的那批客户,早已成功拿到身份,哪有现在这么困难。想想现在的L-1A/EB-1C这扇大门,再多犹豫一下,也可能就此错过哦!

美国EB1A移民的条件和优势

【 #美国移民# 导语】在很多人心中挑选移民国家的时候,首选之处就是美国。虽然最近这些年美国移民政策不断处于收紧之中,但依然还是无法抵挡住大家的热情,每年申请的人数不断处于上升的趋势。下面 就给大家介绍下美国EB1A移民的条件和优势,欢迎阅读! 美国EB1A移民的条件和优势   1、美国移民的条件   想要知道美国移民的条件,选择EB1A的方式所要满足的就是,申请人的年龄超过18周岁,身体健康,全家都没有犯罪记录。申请人需要在体育,科学,教育,艺术,商业这些领域之中拥有超高的专业技能,同时在这些领域之中都是属于优秀人才,只要在移民局规定的十条标准里面满足三条即可申请。   2、美国EB1A移民适合的人群   美国EB1A适合人群有很多,只要在体育,教育,艺术,科学,商业领域之中做出成就和贡献即可申请。如果从事商业方面,在业界里面要有足够影响力的高管或者企业主。如果从事艺术方面,比如舞蹈家,音乐家,书法家,画家,影视导演,电视主持,歌星,歌唱家等。如果从事体育方面,比如武术家,运动员,裁判员等。如果从事科学方面,就是各个领域里面的专家,科学家,技术工作者,工程师等,通常都有发表过文章或者专利。如果从事教育方面,就是校长,大学教授,教育理论家等。   3、美国EB1A移民的优势   办理美国EB1A移民可以享受很多的优势,它的花费不是很多,无需在美国投资50万美元,没有投资的风险。办理时间很快,最快在15天内就能知道结果,一年内可以成功移民美国。申请人不需要去找雇主,对英语,学历都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一步到位快速就能获得绿卡,不需要有条件的绿卡去过渡。一人申请之后,全家都能移民,获得身份后可以跟美国公民享受到同等的教育,医疗等福利。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的优势   1、发达的经济发展实力   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达的经济为美国人民带来了丰厚的福利,生活在美国的海外移民,完全不用担心移民美国后的生活,凡是符合条件的移民人士能够享受美国丰厚的福利,享受发达的经济所带来的红利。   2、优质的教育环境条件   教育从娃娃抓起,追求优越的教育条件,一直是海外人士选择移民美国的重要原因,美国的教育一直处于全球水平,美国移民的子女只要获得移民身份,就能够享受世界一流的教育资源,也能够轻松申请世界知名学府,比如麻绳理工大学,哈弗大学等,在美国大学毕业后,在全球范围他们都能找到一份令人满意的工作。其次,移民美国能为英语为非母语的孩子们提供特有的语言氛围,家长不用请外教,所有的美国人都是你的外教老师。   3、良好的生活环境   作为传统移民国家,宜人的生活环境为美国带来无数的移民申请者,很多的美国移民都发现美国的空气特别清新,环境特别好,并且美国当地严苛的食品卫生条例,使假冒伪劣食品无处藏身,去美国根本不用担心食品安全问题,美国的华人街,聚集了众多华人,让很多人在这里能听到乡音,找到乡情,会让人更快地适应美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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