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备外观设计

时间:2024-12-02 12:12:53编辑:思创君

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虽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都给人以视觉效果,两者的侵权也有一些共同的原则,但麦汇网要提醒您,它们两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需要区分开。1、保护的对象有区别外观专利保护对象是产品艺术性或装饰性的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或立体造型,或二者兼有。而商标的保护对象是区别产品的标志或图案,通常以文字为主体,不涉及到产品本身的形状或结构。2、审查流程不同麦汇网认为,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形式比较简单,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图片、模型或样品进行审查,在申请过程中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即可通过。而商标的审查比较严格,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对商标的文字、图形及涵义等内容进行审查,期中还要经过3个月的异议期,在这个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后不能成立的,商标才能通过注册。3、保护时长不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从申请日起为10年,不能做续展。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是自核准之日起10年,到期可无限制地续展,每次续展时间为10年。4、侵权核定标准不同麦汇网提出,如果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的整体视觉效果相似,则构成侵权。如果被控标识与商标相比,有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则构成侵权。5、保护意义不同麦汇网提出,外观设计除具有区分性外,还要和产品实用性相匹配。而商标则是通过显著性和识别性来区分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不同来源,实现商业竞争中争取商业利益的最大化。6、法律严格程度不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无须经过实质审查,只需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驳回理由,由专利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而商标必须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注册,商标所有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麦汇网认为,商标比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更为严格。

木工机械的发展趋势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地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伴随我国加入WTO的脚步,我国木工机械装备水平与国外的差距会越来越小,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会不断涌入,对国内木工机械而言,挑战与机会并存。电子技术、数字控制技术、激光技术、微波技术以及高压射流技术的发展,给家具机械的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和集成化带来了新的活力,使机床的品种不断增加,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几点:(1)高新技术介入木工机械,促进自动化、智能化无论数控加工技术在木工机械上的应用,还是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化,都预示着高新科技正在向各个技术领域推进。电子技术、纳米技术、太空技术、生物技术等在木工机械领域正在或将来一定能得到广泛的应用。(2)更多效仿金属加工手段。从世界范围内的木工机械发展史看,木材加工方法有与金属加工方法同化的趋势,比如数控镂铣机的出现,便是一例。我们可否大胆预测,将来木材会被像锻造钢锭一样进行重塑定型。更多效仿金属加工手段。(3)以规模带动效益从国内发展格局看,木材加工企业或木工机械装备,均有大型化、规模化的趋势,否则将被淘汰。我国现阶段落后的、简易的木工机械仍有很大的市场,很多木材加工企业还在推行劳动密集型的经营模式。未来的木材加工企业必然走产业化、大型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4)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由于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森林资源日趋减少,高品质原材料的短缺已成为制约木材工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最大限度地提高木材的利用率,是木材工业的主要任务。发展各类人造板产品,提高其品质和应用范围是高效率利用木材资源最有效的途径。另外,发展全树利用,减少加工损失,提高加工精度均可在一定限度上提高木材的利用率。(5)以人为本,实现绿色环保我国政府推行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林业两大体系建设和六大工程建设,均是保护环境明智之举;2002年7月1日起,全面强制执行人造板产品标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不准生产、销售。木材加工行业的发展,必须遵循两条原则,首先是保护环境,最小限度地索取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其次是木材加工制品必须对人体无害或有害度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因此,未来有生命力的木工机械及木材工业产品,必然是按人机工程学设计的,符合环保要求的。(6)提高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的途径有两个方面:一是缩短加工时间,而是缩短辅助时间。缩短加工时间,除了提高切削的速度,加大进给量外,其主要的措施是工序集中,因为刀具、震动和噪音方面的原因,切削速度和进给量不可能无限制地提高,因为多刀通过式联合机床和多工序集中的加工中心就成为了主要的发展方向。如联合了锯、铣、钻、开榫、砂光等功能的双端铣床;多种加工工艺联合的封边机;集中了多种切削加工工序的数控加工中心等。缩短辅助工作时间主要是减少非加工时间,采用附带刀库的加工中心,或采用数控流水线与柔性加工单元间自动交换工作台的方式,把辅助工作时间缩短到最低。

图形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与三维标志的区别如下:第一、外观设计专利与三维标志功能和作用不同。商标的识别性极为鲜明,外观设计专利虽然具有一定的标识性,但是其在实用特性方面也有所表现。第二、外观设计专利与三维标志两者受法律的保护不同。在保护范围上,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比较宽的,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则比较窄。第三、外观设计专利与三维标志两者受法律保护条件不同。相比较而言,商标权的获得要比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获得在程序上更为复杂。不管是外观设计专利与三维标志,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外观设计专利的时效性更强,而立体商标对三维形状的表达更清晰明确。因而,企业可以针对自己商品的外观需要对立体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两种保护形式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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