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荒

时间:2024-12-05 11:19:41编辑:思创君

关于盐荒的问题是怎么回事?

从昨天下午开始(3月15日),市区内部分超市开始出现小包装碘盐抢购苗头。目前已形成一定范围内的抢购风。
经了解和分析,引起此次食盐抢购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近期媒体宣传及民间盛传补碘可防止核辐射;二是认为海水质量将受到核污染,今后生产的海盐不安全,不能食用。
为此,我市盐业部门积极做好食盐供应和宣传解释工作。
一是目前我市各类小包装碘盐库存充足,常规情况下可满足全市2个月的供应量。同时,当前全国盐产大于销,不存在食盐短缺的问题。且全市供应的食盐品种以井矿盐为主,不存在海水污染的问题。而市区内设有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连续生产,能够保障全市各类盐产品正常供应。
二是食盐是国家定价产品,目前我市盐产品价格稳定,不会涨价。对于少数零售网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盐价的行为,我们将配合物价部门严厉打击。
三是由于部分居民听信传言,集中采购,导致在盐的配送运输方面存在一定难度,可能导致部分零售网点无法正常及时送达。呼吁广大群众不要听信传言,根据实际需要理性采购食盐。


为什么闹盐荒啊?

我国食盐并不缺,每年原盐产量6800万吨,加碘食盐一年销量只有800多万吨,解放以来从来没有听说盐巴短缺过。潘冬子时期解放区倒是缺过盐,那是因为反动派封锁。不曾想,这两天在我国一些地方竟然闹起了盐荒。就在前天上午,见人们都在说买不上盐的事,由于盐袋里只有几天吃的盐了,我正琢磨如何应对:找人借或者下饭馆;结果到下午就说有的卖了。 盐荒显然是一个低级的玩笑,由日本地震、无根据的传言和无德商人乘机兴风等多种因素造成,根本上讲不足为虑。但盐荒带给人们的教训是深刻的,那就是市场的监管或者说管控不能不认真,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不能不严肃,处理相关问题的行动不能不果断。 一段时间以来,学者们对行政干预市场颇多微词:什么自由买卖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呀,公权干预商家和消费者的买卖行为,不仅会损害他们的合法利益,而且还会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呀等等。如此,商品价格不能限制,买卖交易的形式和数量不能干预,总之,行政权力不能干预市场行为。 但盐荒给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说明这个观点是片面的。盐巴这个商品一直以来没有短缺过,中国的食盐产量稳定,且产能严重过剩,加上该商品的消费量十分有限,就是价格上涨数倍,也不会对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影响,可为什么偏偏这么一个商品的买卖秩序出了问题,引起了市场的极大恐慌?它提醒人们:是该高度重视自由市场中必不可少的行政管控了。 在一个地方出现某一种商品的非正常交易,如普遍抢购、囤积、倒卖,以及价格非理性上涨、相关谣言流传等情况,市场管理者就应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果断处理。相应的行政干预和法律制约就必须跟上,以免市场正常的秩序受到干扰和破坏。不管这个商品是多么普通,不管该商品的供求状况如何,都应如此。 以食盐为例,当个别地方出现消费者超量购买、囤积乃至抢购之时,为何不见各地方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干预、实施限购?为什么没有人对大量购买囤积者进行警告和处理?相关部门为什么不及时对一些错误的言论信息进行引导和澄清?为何不果断的对传播谣言和大量囤积食盐者进行打击?为什么不能采取有力措施,低价或者批发价给市民配售食盐(比如一家一包),以制止恐慌,打击囤积者和不法商人呢? 这些都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之举,其行为都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要被什么行政干预市场的帽子束缚手脚。香港市场个别地方进口奶粉断货,超市员工将奶粉未上架就卖给了倒卖者,区区这样的事,廉政公署都参与调查。我们却在市场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盐荒已经造成重大社会政治问题时,才想到做这一系列的工作,显然错过了最有利的时机。 正是因为平时我们对非正常的购买和囤积大蒜行为,对以非正常的价格销售大肉的行为,对以非正常的数量方式购买商品房的行为,很少进行严厉的干预和果断的处理,才使得一些资本所有者、无德商人通过利用谣言、销售垄断、联手哄抬价格等等方法无所顾忌的操纵市场,破坏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难道囤地囤房,雇人排队,捂盘惜售,散布虚假信息,没有让买不上房者人心惶惶!难道大蒜大肉在短时间内价格暴涨,且幅度巨大,没有引发普遍的通胀预期,没有造成社会的恐慌气氛? 正是这些情况经常发生,正是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对这些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干预管控不严,才会形成人们对最不缺、使用量最少的商品,也怀有恐惧价格大涨、恐惧断货买不上的心理。如果我们一开始就对炒作大蒜的违规行为果断打击,一开始就对非理性涨升的肉价和房价进行有力的限制,一开始就对像抢购大白菜一样几套十几套购买房子的炒房者进行实施毫不留情的打击,我们的市场就不会出现像今天这般动辄风声鹤唳。 进行市场秩序的管理和维护,显然必须态度坚决、措施果断。不要给我讲什么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好还是不好的问题。对我们这样一个行政权力主导、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而言,行政方法是反应最快、解决问题最利索的。即使倡导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也要靠行政权力去推动。今天,严格的用行政手段打击干预管制经济违规行为与经济违法行为,实际上就是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实际的效果就是在建设法治经济。


怎样用经济的理论解释这个现象啊?

首先我觉得楼主的观察是有点偏颇的。因为在中国很多时候,相等的距离,打折的飞机票比火车票要便宜,至少比卧铺便宜。中国的铁路由于是垄断,价格是不会变的,而飞机票价格却随需求浮动。

至于你问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成本问题。国外能做到飞机比火车便宜的并不是普遍现象,限于特定的航空公司,航空路线和航空时间。比如飞机一旦起飞,边际成本是很低的,所以只要有人坐,多一个人肯定多赚一分钱,对于乘客少的线路,肯定价格会下降。又如美国西南航空,不提供飞机餐等各种服务,提高上座率,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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