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索赔

时间:2024-12-07 04:31:40编辑:思创君

工程费用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费用索赔的条件有很多。工程费用索赔具备的条件如下几点:1、合同或其他证据为索赔提供了合法的依据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支持索赔的合理依据;2、增加的成本是合同存续期间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而并非由承包商工作失误所造成;3、与索赔相关联的成本是可辨认的或可确定的,并且就所完成的工程量而言是合理的;4、支持索赔的证据是客观的和可证实的,而不以对问题管理的主观意见为依据或者以没有支持的请求为依据。工程索赔款一般由以下费用项目构成: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保函费用、保险费用、利息费用、管理费用、利润、机会利润损失等;5、索赔是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间内提出的;6、承包人的索赔有无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求变更索赔管理经验~ 新菜鸟

一、索赔:
1、熟悉合同:包括招标、投标文件;
2、熟悉现场,要分析现场条件与合同条件的异同点,寻早造成差异的原因,研究这些原因导致的后果,看有没有索赔的机会;
3、关注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及提供的时间,特别是时间,极有可能发生变化,这样你就要根据项目实际开工的那一天推算发包人是否违约;
4、关注监理工程师指令、设计人修改设计通知单,这些指令、通知单很多时候会引起工程变更,工程一旦变更,就有可能带来索赔;
5、注意收集气象、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干扰及施工供电、供水、供风、甲供材料(前提是这些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等资料,这些都有可能带来索赔事件;
6、分析项目实施工程中,发包人出来的质量、安全、环保、水平等管理规定与国家规定的差异性,从法规、技术、质量要求的角度,依据合同、国家法律法规,寻找索赔机会。(注:很多缺乏优秀合同管理人员,又好大喜功的发包人经常会出一些超过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有的还要赶工,这些都是索赔的机会);
7、注意索赔的时效性:时间发生,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书,此时可以不提供证据材料及最终的费用要求;发出意向书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报告,这次要提交索赔证据,并提出费用要求;如果事件一直在持续,要每隔28天,向监理工程提交一份阶段索赔报告;事件影响结束后的56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8、关于证据的收集,前面已经说了很多,很难得一点就是那些需要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签证的证据,个人建议自己拍好照片等,做好表格,已正式的文件发送给监理或发包人,签证单可以不签,但是文件不批复是不可能的,这个是最起码的管理闭合问题,将来自己也有理由去争取。同时不要忘了,给监理和发包人发送索赔备忘录,有了这个东西,他们就不能以合同规定中的“未在时效内提出索赔视为放弃”来忽悠你了。
9、要进行分类分级别管理,建立长期索赔、中期索赔、短期索赔的管理制度,同时不同层级的领导要按级别去牵头索赔,只有全体动员,发挥总部力量,才能完成重大索赔,获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10、索赔要有耐心,重大索赔是一个长期博弈的过程,最后的结果一般是双方谈出来的。
二、变更:
1、熟悉招标、投标文件;
2、熟悉合同边界条件及合同实施过程;重点要关注重大技术、施工方案的改变原因,是自己为了满足合同目标根据现场情况修改的呢,还是因为现场条件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不一致,不得不进行重大施工技术改变;
3、以下情况都可以做变更,除非合同由另行的规定:
1)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3)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4)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 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6)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7) 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特别提醒: 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上述1)~7) 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4、变更计价原则: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3)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5、变更也可能引起工期的变化,要确定是否对关键线路有影响。
6、中标后,承包人首先应研究本合同的执行风险,分析哪些项目应采取主动措施,引导、促成工程变更,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


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索赔一般指不涉及人员伤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赔偿,在保险索赔的过程中,我们也是需要注意很多的问题,和准备不同的资料。以下分析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1    一、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l、合同或其他证据为索赔提供了合法的依据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支持索赔的合理依据。   2、增加的成本是合同存续期间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而并非由承包商工作失误所造成。   3、与索赔相关联的成本是可辨认的或可确定的,并且就所完成的工程量而言是合理的。   4、支持索赔的证据是客观的和可证实的,而不以对问题管理的主观意见为依据或者以没有支持的请求为依据。工程索赔款一般由以下费用项目构成: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保函费用、保险费用、利息费用、管理费用、利润、机会利润损失等。   5、索赔是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朝间内提出的。   6、承包人的索赔有无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二、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   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工地管理费。   工地管理费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    6、利息。   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三、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很多,各个工程项目都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工程变更或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变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   凡此种种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会引起争议,故一般不常用。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有采用此法的。这种情况下,应具体核实已开支的实际费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实际情况。   2、修正的总费用法。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计算对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以使用结果更趋合理,修正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期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   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期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根据上述修正,可比较全理地计算出索赔事件影响,而实际增加的费用。   3、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   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2    一、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1、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如下:   (1)客观性,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2)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3)合理性,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   2、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的条件有哪些3    索赔程序有哪几个步骤组成    1、提出出险通知和索赔请求   当保险标的发生危险事故造成损失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及时发给保险人的要求赔偿的书面文件。这份通知书应当清楚地载明出险的标的物,保单概况,出险的时间、地点和性质,可能的出险原因和经过,大概损失的情况和要求保险人到出险现场调查的邀请信。   即使提出出险通知有两个作用:一是使保险人能够迅速调查事实真相,查明证据和事实,以便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二是便于保险人及时处理和承担责任。    2、提供索赔单证   索赔单证实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在保险活动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之一。索赔的单证主要有:   (1)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的正本;   (2)有关保险标的的原始单据,如发票、提单、账册、装箱单、运输合同等;   (3)已支付保险费的凭证;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等可以证明其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的资料;   (5)保险事故证明及损害结果证明;   (6)索赔清单,包括受损财产清单、费用清单、请求保险人给付的清单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该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3、领取保险赔偿金或者保险金   经过保险人对索赔资料的审查,一旦符合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领取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通常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以现金方式给付,但对于特殊标的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保险人可以采取修复、重建或者重置等形式赔偿。

上一篇:帐篷户外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