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有哪些工作原则
朋友,你问的以上相关制度及原则都在我国新公务员法中体现。具体如下:
公务法实施细则
《新公务员法》分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共107条。
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总则。规定了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依据、公务员的范围,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关系等。
第二,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规定了公务员应具备的七项条件、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和公务员享有的八项
第三,职务与级别。规定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明确根据职位划分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了公务员职务的分类和确定公和员级别的依据等。
第四,录用制度。规定对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兑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法》还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录用程序、录用方式和录用的组织负责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五,考核制度。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此外,还规定了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六,职务任免制度。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此外,还规定了选任制公务员任职和职务终止时间、委任制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情形,以及对公务员兼职的限制性规定。
第七, 职务升降制度。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为了保证晋升质最,防止不正之风,《公务员法》还规定了晋升应遵循的程序。
第八,奖励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奖励实行的原则、给予奖励的情形、奖励的种类和撤销奖励的情形等。
第九,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十六种禁止行为、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给予公务员处分的程序及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条件等。
第十,培训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全体公务员的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的在职培训。此外,《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的登记管理、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的使用和培训机构等作了规定。
第十一, 交流与回避制度。规定了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公务员队伍外的其他公职人员交流。交流的形式有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并规定了公务员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了公务员回避的程序等。
第十二, 工资福利保险制度。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原则、形式、正常增资机制、工资调查制度等内容,还规定了公务员的福利和保险制度。
第十三, 辞职辞退制度。规定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不得辞职的情形和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辞去现在职务的程序,并规定了辞退和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及辞退公务员的程序等。
第十四, 退休制度。规定了公务员退休的两种形式:强制性退休和自愿提前退休,并规定了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此外,还规定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待遇。
第十五, 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申诉的人事处理决定的情形和申诉的程序,并对公务员控告的权利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要求等,也作了规定。
第十六, 职位聘任制度。规定机关可以经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第十七, 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追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第十八,附则。对领导成员的含义,对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参照管理以及《公务员》的施行日期等作了规定。
公务员职业道德有哪些原则?
(一)公务员要有忠诚行为:公务人员要树立公仆意识,忠诚为公众服务,反对官僚主义和特权意识。为社会和公众服务,这是公务员的天职。公务员就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如果政治制度不完善,缺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再加上公务员存在特权意识,就会逐步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群众、高高在上的官僚阶层。(二)公务员要有服务行为:为人民服务最早是毛泽东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发表的讲话中提出来的。毛泽东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原则是公务员道德的基本准则,是指导公务员选择职业行为方向的基本原则。(三)公务员要克服官僚作风:与服务意识相对应的表现是公务员没有服务意识,只有官僚主义作风。官僚主义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对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漠不关心的思想作风。(四)公务员要有公正行为:公正就是要求公务员实事求是,秉公执政。公正还要求公务员做事光明磊落。光明磊落是一种襟怀坦荡、正大光明的道德品质。要做到光明磊落,必须实事求是,坚持真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要忠诚老实,不要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耍两面派,不搞“小动作”。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党、国家和人民的信任。(五)公务员要有廉洁行为:《国家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义务。廉洁是人世间最可贵的品德,廉洁是信念的试金石。廉洁自律是保持我们党朝气蓬勃、无往不胜的动力源泉。
形容公正严明的词语
[铁面无私] 形容公正严明,不怕权势,不讲情面。
[直道而行] 比喻办事公正。
[无偏无党] 偏:不公正;党:偏私。形容处事公正,没有偏向。
[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得人,有权势得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党无偏] 形容处事公正,没有偏向。同“无偏无党”。
[湛湛青天] 湛湛:厚重得样子。比喻正义和公正。
[肺石风清] 百姓可以站在上面控诉地方官。比喻法庭裁判公正。
[明镜高悬] 传说秦始皇有一面镜子,能照人心胆。比喻官员判案公正廉明。
[秦镜高悬] 秦镜:相传秦始皇有一面镜子,能照见人得五脏六腑,知道心得邪正;悬:挂。比喻官员判案公正廉明。
[高悬秦镜] 秦镜:秦始皇时得能照见人心善恶得镱子。高挂能照见人心善恶得镜子。后用以比喻官吏断案公正,执法严明。
[堂皇正大] 形容言行光明公正,不偏不倚。
形容公正严明的成语
铁面无私、守正不阿、大公无私、光明正大、正直无私
一、铁面无私
白话释义:形容公正严明,不讲私人情面。
朝代:清
作者:无名氏
出处:《说呼全传》:“偏偏那个包文正同他也是一般的;朝廷十分信服;果然他是铁面无私。”
二、守正不阿
白话释义:处理事情公平正直,不讲情面。
朝代:东汉
作者:班固
出处:《汉书·刘向传》:“君子独处守正,不桡众枉。”
翻译:君子独立公正,不屈从众邪恶
三、大公无私
白话释义:完全为人民群众利益着想,毫无自私自利之心。
朝代:清
作者:龚自珍
出处:《龚定庵集·论私》:“且今之大公无私者?”
翻译:到今天还有完全为人民群众利益着想,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人?
四、光明正大
白话释义:形容襟怀坦白,行为正派。也说正大光明。
朝代:宋
作者:朱熹
出处:《朱子语类·易九》:“圣人所说的话;光明正大;须是先理会光明正大的纲领条目。”
翻译:圣人所说的话之所以光明正大;必须是先理会襟怀坦白,行为正派的纲领条目。”
五、正直无私
白话释义:为人做事很正直,没有任何私心。
朝代:春秋
作者:左丘明
出处:《左传·庄公三十二年》:“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
翻译:神灵,是聪明正直而且专一的,依照人民的意愿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