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御史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员。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南北朝,“御史”为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督军粮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国侍御史之简称。唐、宋两代仅有八品官,明代初为正九品,洪武十七年升正七品,清代初为正七品,乾隆十七年提升为从五品。
监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员。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始设,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唐御史台分为三院,监察御史属察院,品秩不高而权限广。
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常弹劾与建言,设都御史、副都御史、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因而分别冠以某某道地名。
到明清两代时,最大监察机关叫都察院,首长叫都御史,次官叫副都御史。都御史承担纠察、罢免曹娥,辩明诬陷,提督各道,是帝王的特情人员风纪的单位。